Friday, July 13, 2007

幫派

龍應台  (20070713)

今年三月,很多人報案,金山郊野公園的猴子狀態慘烈:眼睛被撕裂了,皮毛血跡斑斑,還有手腳斷裂的,耳朵被拔下來的。漁護署的專家趕去犯罪現場蒐證,結論是,這不是人為殘虐,而是金山的猴兒們為了爭奪勢力範圍,幫派火拼的結果。九龍山一帶有九個猴幫,每一個幫由八個到兩百個「兄弟」嘍囉組成,行為舉止,大概和莊子所描述的「盜跖」幫派差不多:

盜跖從卒九千人,橫行天下,侵暴諸侯。穴室摳戶,驅人牛馬,取人婦女。貪得忘親,不顧父母兄弟,不祭先祖。所過之邑,大國守城,小國入保,萬民苦之。


九龍山最大的猴幫還有個名字,叫「阿跛」,家大業大,有從卒兩百,橫霸九龍,呼嘯山林。派系爭奪領地和美婦,動輒械鬥,血流百步。他們幫規嚴密,行動一致,對幫內叛徒的懲罰,也不手軟。
去金山公園散步,才到山寨門口,就看見一個翹耳朵的火眼金睛守著「不得擅進」的牌子,大剌剌坐在那兒瞪著。一進去,感覺就像闖入了一個不對外開放的部落內部,看見部落村民的作息,也被村民用好奇的眼光回看個夠。當我們在涼亭下圍成一圈坐下來談話時,我們身後也圍了一圈猴子父老,蹲坐下來,搔腦抓耳地看著我們開會。我們走動時,一群猴童跟著忽前忽後、爬上爬下。偶爾有一隻孤單的猴,帶點距離觀察我們,看起來落落寡歡,額頭還有塊打架的傷口;漁護署的朋友說,「大概是決鬥失敗,被開除的傢伙。」

小徑的兩旁,葉濃樹密,藤蔓糾纏,儼如叢林。一抬眼,赫然發現,原來一棵樹就是一個村,滿樹是猴,每個枝叉裡都坐著一隻母猴,懷裡一個嬰兒,眼睛之大,佔滿了整個頭。稍大一點的幼猴,就在盪鞦韆,從一根藤「呼」一下盪到另一根。部落長老們,身材碩長,神情嚴肅,坐在樹根上,盯著你看,一派深藏不漏,就差手裡拿根煙管,否則真讓你以為是村裡的爺爺們坐在老廟前的大榕樹下。

他們之間也有族群差異。短尾巴、肥身材的,是恆河彌猴。一九零一年開始建九龍水庫時,工程人員引進了恆河猴,因為他們愛吃馬錢。馬錢,是一種「斷腸草」,果子有毒,掉進水庫裡有害。身材瘦長的是長尾彌猴,五十年代被飼養者放生而在野外繁殖。兩者的混血兒,就可愛了,尾巴不長不短,耳朵不大不小,絨毛鬆軟豐沛,憨態可掬。

香港的人口愈生愈少,一個婦女平均生0.95個孩子。香港的猴口愈生愈多,每年幾乎成長10%,現在已有超過兩千隻。眼看這山地族群的擴張,聰明的香港人也針對他們發展出特殊的「節育計畫」:他們捕捉公猴,加以結紮注射,母猴,也可以經過「調裡」使她的生育期延後五年。

猴村的村民愈來愈多,逐漸闖進人的社區。我讀到中文大學正經八百的告示,不禁笑出聲來:

校園發現猴子,保安組經常接獲關於校園內有野猴出沒的投訴。

很多人都不察覺,《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明文禁止任何人士騷擾野生動物生活,違者可被罰款一萬元。

根據漁農及自然護理署的意見,猴子在「心平氣和」及「無食物餵飼」之時,不會騷擾人類;雖然,猴子仍會對人類有敏感反應,如果我們:

(a)趨近牠們、特別是幼猴,表現被誤解為不懷好意;

(b)製造響聲或舉止突兀;或

(c)向其瞪視。

如果沒有上述的任何舉止,猴子對人無害,也絕對有權在這裏生存。

以下是漁農及自然護理署的告諭:

(d)祇當猴子在住宅區域受困及/或受傷時;或

(e)事件引致財物或人身安全受損,該署才會介入。

該署不會單純因為猴子的存在而徇應要求動員驅趕,此乃普通常識;雖則如此,保安組接報謂發現猴子時,仍會派員到場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