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05, 2008

歐巴馬很會講故事

2008-11-05吳念真

教育班長選美國總統

不記得是什麼時候開始,電視新聞裡常冒出一個黑人老美,長得像早年新兵訓練中心教育班長的,乍看之下總以為是正在呼喊重建家庭價值或者諸如此類的道德口號的年輕宗教人物;而當終於記得他名字的時候,這個才四十來歲的國會議員已經是美國總統的可能人選之一了。

不知道是巧合還是精心計算的行銷策略;當民主黨兩個黨內初選的人物浮出檯面的時候,執政的共和黨候選人到底是誰好像就難以引人注意了。

想想看,希拉蕊加上歐巴馬,任何一個選上都將是美國歷史的新頁:一個女性總統或者一個非裔美國人總統;光是這樣的想像(或是期待)好像都足以可以掩蓋大部分的選舉議題。  現在確定了,就是這個長得很像教育班長的歐巴馬出來跟共和黨的麥肯對幹。

有人說美國大選最好看的部分在歐巴馬和希拉蕊拉鋸的過程中就已經過去了,剩下的可能是極其無趣的部分;因為接下來的是年輕對年長、非裔對白人、中產對有錢人(有錢到忘記自己的房子有幾棟!);還有,最重要的是,雙手握滿把柄和攻擊議題的反對黨,對上八年來被布希老爺搞得零零落落的執政黨。

不過,好像也難說,就在寫這篇東西的過程裡麥肯竟然出了怪招,把阿拉斯加的女州長拉來當副手。也許他終於看到市場競爭中最重要的本質了:話題。因為比起歐巴馬,麥肯真是一個既沒有故事、沒有「梗」也沒有賣相的「凡人」。

美式勵志電影的題材

歐巴馬還真是一個有故事的人。

不說別的,光是一個非裔單親家庭出身的孩子可以唸到哈佛畢業、當上律師、選上國會議員、一直拼到今天出線競選美國總統,這樣的過程大概就是好萊塢一部美式勵志電影的題材,豐富到連未來是否選上都已經不重要了(如果結尾是選上的話,說不定還比較不動人)。

但是我所指的「故事」不是這個,而是他寫的一本書「夢想之路」;這樣講好了,自從歐巴馬冒出頭後,全世界的媒體對這個人背景的描繪基本上大都引述或衍生自它。


一般來說,大部分政治人物寫的書其實不用怎麼看,尤其是為了選舉而寫的那種。你也知道,選舉前出書的動機和目的都超級單純,再笨的人也能一眼看穿,無非是:一、募款,二、打知名度,三、拉抬自己的文化水平,四、告訴人家我很棒,選我準沒錯。

至於書的內容,通常也有固定的三種:自傳體與理論體,以及兩者混合的孿生體。至於敘述方式……你一樣可以猜得出來;家境差一點的通常會說出身貧苦所以深知民間疾苦,家境好的無貧苦可說,通常只好說從小立志打破社會不公。

接著,是自己如何勤奮求學或參加社運以累積救國救民的知識與經驗;然後呢,累積了這些知識與經驗之後,發現現階段某一個熱門議題的解決方法;結論呢?選我才對,選別人的話事情永遠不能解決。

不管選的是什麼東西,都讓人覺得政府就只有他一個人,什麼都可以他說了算,有他什麼事都好辦。

這律師想當的是作家

而更值得懷疑的是:這書當真的是他自己寫的嗎?

我不知道歐巴馬之後的寫的The Audacity of Hope是不是這一類型的(不過看它的副題Thoughts on Reclaiming the American Dream還真有點嫌疑),不過這一本可不是。「夢想之路」其實更像一本小說;雖然一九九五年寫這本書的時候他的確準備進軍國會。

幾個星期前,和一個在美國的朋友通MSN提到我正在看這本書的時候,他跟我說他看過了;他極度讚美歐巴馬這本書優美而講究的遣詞用字;他甚至懷疑寫這本書的時候,歐巴馬想當一個作家的企圖好像比當政治人物高很多。最後他說:這個律師不但有故事,而且還真會講故事!

原著文字有多優雅我大概看不出什麼名堂,不過在中譯本裡我們倒可以看到,這個人以一種細膩的文字氛圍和誠懇的姿態,帶著我們去瞭解他之所以逐漸走上政治這條路的「初心」。


現在大多數的人應該都知道歐巴馬的父親是一個來自非洲肯亞的留美學生,母親是白人;一九六一年歐巴馬出生之後,他老爸就回去肯亞做研究,從此一去不返。由母親和外公外婆帶大的歐巴馬在紐約讀哥倫比亞大學時接到父親的死訊,或許是來自內心隱藏已久的某種召喚,他決定去父親的母土肯亞走一趟,也種下六年後的「尋根」之旅。

Change背後的能量

這趟表面上類似「尋根」之旅,其實重要的不是一種血緣的聯繫,而是讓歐巴馬體驗或者理解了,當年父親在一無所有的狀態下離開肯亞,與拋妻棄子重返肯亞,這兩種巨大的決定與可能的掙扎的因由。

作為主流世界與主流社會中的弱勢,生存本身除了要比一般群體付出更多的努力之外,有時候甚至要把尊嚴藏在連自己都不想發現的角落。至於,想在這樣的群體裡讓別人看到自己、聽到自己、成就自己甚至想改變什麼……似乎還要加上無比的勇氣、毅力以及某種特殊的機運。

透過這個旅程,歐巴馬發現自己與陌生的父親如此親近之處並非血緣,而在於面對類似的困境,有著同樣的悸動,都不願意在既定的命運下苟活;雖然他已經可以活得比父親、比肯亞的親人甚至比其他非裔美籍的人更好。

看完這本書,好像能夠理解歐巴馬為什麼用「Change」當成他的競選主題,也彷彿感受到這個字背後,那種看不見但卻極其巨大的渴望和能量。

在「台灣」這兩個字在主流世界彷彿只能發出微光的當下,看完歐巴馬的故事忽然有種蒼涼的感覺。

我們是願意在既定的命運下,滿足於至少還活得比其他人更好的自慰苟活,還是在看到歐巴馬或許可能創造美國歷史新頁的鼓舞下,也把「Change」的意願用力地高高舉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