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余秋雨 vs. 無名小站
與 Yahoo! 奇摩以合計 7 億台幣併購無名小站新聞差不多同時出現的是中國富豪作家排行榜出爐,第一名的余秋雨年度版稅收入是合計約 7 千萬元台幣;這是兩個與財富有關的新聞,不過,顯然外界給予的評價標準可並不相同。
一般媒體的報導說到無名小站的那幾位大學生、包括他們的金主,總一面倒地盛讚為成功的創業典範──幾個有創意的年輕人再加上一個眼光準確的投資者,短短時間裡成就了這則傳奇:無名小子平均每人進帳 5 千萬,金主則賺了 3 億元。
☉ 文壇老將與網壇新秀
大半輩子都在寫作、在華人文化圈影響深遠的余秋雨,今年度版稅收入與這幾位剛出江湖的年輕人的收入,差不多,跟那位生意人金主,那就差得太遠了;更有意思的對照則是,說到無名小站、說到網路創業,那真是政治正確到最高點,豈只有為者亦若是,無為者更加應該趕快投入;然而說到收入高的作家,卻總要酸上兩句:「暢銷作家有成為文學二奶之虞」。
還是有很多人繼續相信「文窮後工」,一個作家要不就該像普魯斯特那樣,病懨懨地難得出門,要不就得像杜甫窮得三餐不繼,一有好吃的就狂啖以至噎死;會發財的作家相當可疑,不是人格有問題就是寫作太媚俗,所以,各位有志於創作的文藝青年可千萬當心,不要學習寫這種沒有文學價值的東西。
科技新貴、網路創業者則不一樣,他們賺大錢是因腦袋好、是因為勤奮,各位有志青年應該效法這些網路創業人士,一年翻身,兩年轉世,三年上火星。
☉ 筆耕發財難
說句老實話,在華文的世界(特別是台灣)鬻文者能賺多少錢呢?台灣整個出版業上下游萬家公司,包括讀者你熟悉的天下、遠流、城邦、誠品、金石堂 …加加在一起,年營業額連一家鴻海都比不上;鴻海年營業額上兆,整個出版業不過是它的二十分之一,台灣一年出版 4 萬本書,多少人靠此維生、多少人用盡心血、腦袋全力以赴、投身在這個行業裡?所能創造的產值遠遠比不上一家電子公司。
我曾經訪問過一位暢銷作家,她自言年輕時日寫三千字,無日無之,即使脊椎曾受傷、不適久坐也一樣維持這個習慣;我個人雖非她作品的讀者,但非常佩服這樣的紀律和努力。余秋雨也說過自己為寫一個題目,上窮碧落下黃泉讀書、找資料的過程,更不要說「 吟成一個字,捻斷數莖鬚」的傷腦了; 若沒有超高的興趣、足夠的耐心和整編的能耐,是做不來的。
寫作者埋首書堆沒日沒夜的拼勁,和網路英雄們對創業的專注,同樣讓人敬佩,他們甚至通常要比網路創業者窮首皓經更長的時日;創作亦是一種創業,同樣有娛悅人類耳目心意的價值,但為什麼論到富豪作家時,總要加個「但書」,彷彿會賺錢的作家肯定有道德上的瑕疵,而論到網路新貴,財富卻內含了道德的正確性?創作者合該窮困潦倒,創業家發財天經地義?
過去的時代,知識學問是壟斷的資產,一般市井小民一窺堂奧的機會不大,致使所謂的「書香世家」成為一種菁英的稀有財,在社會階級上有很高的附加價值,因此金錢較不寬裕,似乎也還能接受;士農工商,社會地位與財富水平排名相反,士者好歹博得令名與尊敬;所以,古有明訓,讀書人切不可小頭銳面鑽營求財,畢竟文章千古事,財富指間溜。
☉ 多多關注華文創作者
現在這個時代就算還沒有到「商工農士」的程度,還有多少人認為「士」這個階級具有道德的相對高度、因之給予絕對的尊榮,使之以財富規模的相形見絀為代價亦心甘情願?若非如此,作家筆耕發財、暢銷反應市場品味,又為何需要揹負額外的道德指控、專業指責?所謂的文學二奶、嚴重誤導大眾文學品味云云,是不是言之過重了?
某種程度來說,今日的創作,已不只是「作家獨在斗室奮力揮筆」這樣的孤絕景象,麥可 ‧ 克萊頓寫一本吃三年,背後有一個研究團隊,幫忙他從恐龍寫到奈米; 就是「台灣之光」幾米,也需要專業經紀人多角化經營和和出版者全心相待,才能創造出多元產值;二月河的收入有不少來自影視版權;且不論多少讀者、觀眾為二月河大河小說感動著迷,兩岸政界、商界多少人從二月河的著作中歸納政鬥成功祕笈、演繹人脈之道,「加值」成傲人的政商成績,二月河一年 5 千萬元台幣的版稅,說來又有何過度?!
在愈來愈多大型華文出版商只把力氣放在經營翻譯書時,中文創作出版品需要特別多關愛的眼神,如果我們能夠支持更多中文寫作者在財富上有所獲得,這不也是一種鼓勵?既鼓勵寫作者也鼓勵出版者,願意分一點眼光和資源給孜孜筆耕的華文創作者。
☉ 文化是門好生意
剛剛看了史蒂芬 ‧金的最新中文譯本《黑暗之半》,這鬼才說故事的本領的確叫人折服,而這個世界也很善待他的才華,史蒂芬 ‧ 金一年版稅收入加加起來約合 28 億台幣,哪天華文寫作也能創造這樣的大腕呢。
既然文化是個好生意,創作者發財豈非理所當然? 60 歲、寫作近 40 年的余秋雨, 7 年級、網站商業化 1 年餘的無名小子, 2006 年,他們的收入一樣;在歌頌網路英雄的同時,也把多一點的溫暖、敬意以及,財富機會,保留給筆耕不輟的作家吧,畢竟,他們才是文化這門生意的核心利器之一。
一般媒體的報導說到無名小站的那幾位大學生、包括他們的金主,總一面倒地盛讚為成功的創業典範──幾個有創意的年輕人再加上一個眼光準確的投資者,短短時間裡成就了這則傳奇:無名小子平均每人進帳 5 千萬,金主則賺了 3 億元。
☉ 文壇老將與網壇新秀
大半輩子都在寫作、在華人文化圈影響深遠的余秋雨,今年度版稅收入與這幾位剛出江湖的年輕人的收入,差不多,跟那位生意人金主,那就差得太遠了;更有意思的對照則是,說到無名小站、說到網路創業,那真是政治正確到最高點,豈只有為者亦若是,無為者更加應該趕快投入;然而說到收入高的作家,卻總要酸上兩句:「暢銷作家有成為文學二奶之虞」。
還是有很多人繼續相信「文窮後工」,一個作家要不就該像普魯斯特那樣,病懨懨地難得出門,要不就得像杜甫窮得三餐不繼,一有好吃的就狂啖以至噎死;會發財的作家相當可疑,不是人格有問題就是寫作太媚俗,所以,各位有志於創作的文藝青年可千萬當心,不要學習寫這種沒有文學價值的東西。
科技新貴、網路創業者則不一樣,他們賺大錢是因腦袋好、是因為勤奮,各位有志青年應該效法這些網路創業人士,一年翻身,兩年轉世,三年上火星。
☉ 筆耕發財難
說句老實話,在華文的世界(特別是台灣)鬻文者能賺多少錢呢?台灣整個出版業上下游萬家公司,包括讀者你熟悉的天下、遠流、城邦、誠品、金石堂 …加加在一起,年營業額連一家鴻海都比不上;鴻海年營業額上兆,整個出版業不過是它的二十分之一,台灣一年出版 4 萬本書,多少人靠此維生、多少人用盡心血、腦袋全力以赴、投身在這個行業裡?所能創造的產值遠遠比不上一家電子公司。
我曾經訪問過一位暢銷作家,她自言年輕時日寫三千字,無日無之,即使脊椎曾受傷、不適久坐也一樣維持這個習慣;我個人雖非她作品的讀者,但非常佩服這樣的紀律和努力。余秋雨也說過自己為寫一個題目,上窮碧落下黃泉讀書、找資料的過程,更不要說「 吟成一個字,捻斷數莖鬚」的傷腦了; 若沒有超高的興趣、足夠的耐心和整編的能耐,是做不來的。
寫作者埋首書堆沒日沒夜的拼勁,和網路英雄們對創業的專注,同樣讓人敬佩,他們甚至通常要比網路創業者窮首皓經更長的時日;創作亦是一種創業,同樣有娛悅人類耳目心意的價值,但為什麼論到富豪作家時,總要加個「但書」,彷彿會賺錢的作家肯定有道德上的瑕疵,而論到網路新貴,財富卻內含了道德的正確性?創作者合該窮困潦倒,創業家發財天經地義?
過去的時代,知識學問是壟斷的資產,一般市井小民一窺堂奧的機會不大,致使所謂的「書香世家」成為一種菁英的稀有財,在社會階級上有很高的附加價值,因此金錢較不寬裕,似乎也還能接受;士農工商,社會地位與財富水平排名相反,士者好歹博得令名與尊敬;所以,古有明訓,讀書人切不可小頭銳面鑽營求財,畢竟文章千古事,財富指間溜。
☉ 多多關注華文創作者
現在這個時代就算還沒有到「商工農士」的程度,還有多少人認為「士」這個階級具有道德的相對高度、因之給予絕對的尊榮,使之以財富規模的相形見絀為代價亦心甘情願?若非如此,作家筆耕發財、暢銷反應市場品味,又為何需要揹負額外的道德指控、專業指責?所謂的文學二奶、嚴重誤導大眾文學品味云云,是不是言之過重了?
某種程度來說,今日的創作,已不只是「作家獨在斗室奮力揮筆」這樣的孤絕景象,麥可 ‧ 克萊頓寫一本吃三年,背後有一個研究團隊,幫忙他從恐龍寫到奈米; 就是「台灣之光」幾米,也需要專業經紀人多角化經營和和出版者全心相待,才能創造出多元產值;二月河的收入有不少來自影視版權;且不論多少讀者、觀眾為二月河大河小說感動著迷,兩岸政界、商界多少人從二月河的著作中歸納政鬥成功祕笈、演繹人脈之道,「加值」成傲人的政商成績,二月河一年 5 千萬元台幣的版稅,說來又有何過度?!
在愈來愈多大型華文出版商只把力氣放在經營翻譯書時,中文創作出版品需要特別多關愛的眼神,如果我們能夠支持更多中文寫作者在財富上有所獲得,這不也是一種鼓勵?既鼓勵寫作者也鼓勵出版者,願意分一點眼光和資源給孜孜筆耕的華文創作者。
☉ 文化是門好生意
剛剛看了史蒂芬 ‧金的最新中文譯本《黑暗之半》,這鬼才說故事的本領的確叫人折服,而這個世界也很善待他的才華,史蒂芬 ‧ 金一年版稅收入加加起來約合 28 億台幣,哪天華文寫作也能創造這樣的大腕呢。
既然文化是個好生意,創作者發財豈非理所當然? 60 歲、寫作近 40 年的余秋雨, 7 年級、網站商業化 1 年餘的無名小子, 2006 年,他們的收入一樣;在歌頌網路英雄的同時,也把多一點的溫暖、敬意以及,財富機會,保留給筆耕不輟的作家吧,畢竟,他們才是文化這門生意的核心利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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