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27, 2008

生之理》恆定 之1

【聯合報╱潘震澤】 2008.10.27 03:05 am



一以貫之的生理學中心思想

1940年底,哈佛大學生理學教授坎能(Walter B. Cannon, 1871-1945)在美國科學促進會(AAAS)年會中,以即將卸任的會長身分發表演說,講題是:〈生理與政治的人體〉(The Body Physiologic and the Body Politic)。坎能以提出「戰或逃」、「身體的智慧」以及「恆定」等觀念知名於世,他在講稿裡把人體比作社會;因此,生理之於人體,就等於政治之於社會。

任何類比,都有它的好處,也有其限制。人體由億萬細胞組成,一如社會由千萬人組成;人體細胞無法脫離個體而存活,一如現代人難以自絕於社會而獨立生存;人體細胞經分化後就謹守崗位,各司其職,不再改變身分,以至於死,一如人在社會中各盡所能,各取所需;要是有細胞不安本分,任意複製並在全身亂竄,則將危及個體生存,一如人類社會不遵守法治的反社會人物,也會造成社會動盪不安。

然而,相對於個人而言,細胞的需求簡單多了,只要養分、氧氣供應無缺,環境溫濕度、酸鹼度適宜,廢物排除無礙,也就能安度餘生。至於個體則不然,除了生存的基本需求外,人還有無盡的慾望、自由意志,以及提升與沉淪的可能。

人類社會的安定,從自發性的道德規範,到強制性的法令規章,都有賴社會成員的遵守,或是執法者的行使公權力。至於人體這個由細胞組成的小型「社會」,如何運作及維持穩定,可是困擾了東西方智者達數千年之久;他們提出的生命力、氣血體液,或陰陽五行生剋之道,都是想像重於實證,當不得真。一直要到十九世紀中葉,法國生理學家伯納(Claude Bernard,1813-1878)才對人體的運作,提出合理的解釋。

伯納的創見,是提出「內在環境」的觀念。這個內在環境,指的是環繞在體內所有細胞外圍的液體,又稱之為「細胞外液」;除了與細胞直接接觸的組織間液外,血液及淋巴液也包含其中。無論多細胞生物所處的外在環境如何變化,只要這個內在環境的溫度、滲透度、酸鹼值、養分、氧等維持穩定,每個體細胞就都能生存,個體也就得以活著。

曉得了這一層,生物體內絕大多數生理功能,也就有了意義。譬如消化與呼吸系統把養分與氧帶入體內,並連同泌尿系統將不用的廢物排出體外,循環系統把各種物質送往全身各處,皮膚與免疫系統負責防禦外侮,神經與內分泌系統則整合上述所有系統。

這些個生理功能終極目的,自然是維持體內細胞的存活,但它們真正進行的工作,則是維持細胞外液這個內在環境的穩定。1926年,坎能根據拉丁文字根鑄造了「恆定」(homeostasis)這個名詞,來描述這個現象;八十多年來,恆定已成了生理學當中一以貫之的中心思想。任何人只要了解了恆定的真諦,也就對生理的運作有正確的認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