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08, 2008

活著的證明

王文華  (20081208)




 如何證明我們活過?就是那一段段的愛。我們活過,因為我們愛過。我們愛,所以我們真正活著。有些情人讓我們意興風發,有些對我們凌辱糟蹋。情人來來去去,但發生過的愛意永遠存在。不管結果,都值得驕傲,都值得回憶。

 跟朋友去看李奧那多和羅素克洛演的「謊言對決」,散場後她說:「李奧那多和羅素克洛都胖了!」

 「聽說羅素克洛為了這部戲刻意增胖23公斤。」我說。
 「真是跟當年『千驚萬險』時差太多了!」

 「哪一部?」我沒聽清楚。

 「『千驚萬險』啊!他演人質談判專家,要救梅格萊恩的老公,最後愛上梅格萊恩!」

 「英文片名叫什麼?」我問。

 「嗯……好像是『Proof of Life』吧。」

 當她講出「Proof of Life」那一剎那,我想起了過往的戀情。

 愛情是綁架

 我和以前的女友看過「千驚萬險」DVD。我們不喜歡羅素克洛,但喜歡梅格萊恩。事實上,五年級的同學,不論男女,很少不喜歡梅格萊恩的。1989年,她的「當哈利碰上莎莉」,一上映就成為愛情片經典。她在餐廳內假裝性高潮的片段,在很多人的記憶,和臥房中,不斷重播。

 「千驚萬險」的英文片名是「Proof of Life」,意思是活著的證明。這是人質談判的術語,指你在談贖金前,要叫綁匪給你看人質還活著的證明,比如說人質拿著今天報紙的照片,或人質講話的VCR。免得你交了贖金,才發現人質早被撕票。

 我看前女友看完「千驚萬險」後的結論是:這不只是動作片,也是一部愛情片。

 說它是愛情片,不是因為片中羅素克洛愛上梅格萊恩的情節,而是因為愛情,有時就像綁架。

 當氣氛對了,比如說,在充滿narty氣息的12月,我們總是在毫無準備之下,突然被另一半綁走。

 還記得當我們發現自己愛上一個陌生人,而並不確定對方是否愛我的那一刻,心中的驚惶失措嗎?那跟綁匪從天而降地抓住我們,把我們押到陌生的地方,本質是一樣的。

 綁匪為了不讓人質看到自己的臉,或藏匿的地方,會在人質頭上罩上布套,讓人質一片漆黑。愛情中,很多時候我們也看不清對方的臉。沒戴布套,依然盲目。

 兩情相悅,當然不像綁架。但只要有一方的愛超過另一方,黑暗就籠罩了。你愛他超過他愛你,抱歉,你就變成他的人質!你永遠不知道他綁你的目的是什麼,他在想什麼,他的下一步是什麼,他要帶你去什麼地方,他還有沒有綁別人,他最後會怎麼處置你。

 在愛情中,強勢的一方,都是綁匪,所作所為,跟恐怖份子沒有兩樣。弱勢的一方,都是肉票,害怕隨時被撕票,恐懼他一廂情願地蓋起的真愛世貿大樓,會在一夕間崩塌。

 只不過,愛情比綁票更可怕的是:沒有人會來贖你。就算有人,也付不起贖金。你被歹徒綁了,家人會來贖你。你被愛情綁了,根本不會告訴家人。朋友會關心,但你永遠不相信旁觀者清。你覺得他們都對你的情人有偏見,不了解你倆獨特的愛情。朋友付不起贖金,因為那贖金是你的癡心,你的執迷。

 比沒有人來贖你更可怕的,是警方也不會介入。綁架犯法,警察會管。愛情,不管是怎樣變質的愛情,都是你情我願。在愛情中,你可能正遭遇比恐怖份子更殘暴的虐待,但沒有霹靂小組會破門而入。因為沒有人加諸的虐待,就沒有人能阻止。愛情中的虐待,大多都是自己給自己的。沒有人會破門而入,因為門一直開著,是你自己不願意走出去。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但比沒人贖你、沒有警察更可怕的,是你會愛上綁匪,不願結束被綁架的狀態。這不是我變態,這是心理學的分析。1973年8月23日,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兩名搶匪挾持四名銀行行員,與警方僵持五天半後屈服。在最後幾小時,行員抵抗警方的救援行動。事後,行員仍持續關心搶匪的狀況。心理學家把這種愛上綁匪的情結,稱為「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在沒有人看好、甚至對方都不看好的愛情中,我們就像是得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甩開任何拉我們的手,抗拒朋友們的苦口婆心。我們愛上綁匪,雖然他愛的只是金庫的錢。但因為他掌握我們的生殺大權,我們開始迷戀對我們那麼有權力的個體,甚至在分手後仍念念不忘。

 「還想他幹嘛,他當初對你那麼壞!」我們都這樣勸過朋友,但被勸的人的反應總是:「唉,你不懂的啦!」我們是不懂,事實上被勸的人也不懂。沒有人懂,愛情是怎麼回事。在愛情的領域,滿腹經綸的人,也在牙牙學語。

 謊言來湊熱鬧

 我和朋友講到「千驚萬險」,便相約把DVD租來再看一遍。片中,梅格萊恩跟羅素克洛分析他們的三角關係:「如果你騙我,我們是走不下去的。」羅素克洛說:「我當然知道。」

 啊,這又觸到痛處了。兩個人要誠實相愛都已經夠難了,更別說如過有一方說謊。許多一見鍾情的美好,最後都葬送在「謊言對決」之中。

 朋友和我看到「千驚萬險」中已婚的梅格萊恩愛上羅素克洛,便直接問我:「你和上一個女友在一起時有沒有愛上別人?」

 我們雖然很熟,但也沒想到她會在好萊塢電影和可樂爆米花之間問這麼煞風景的問題。我瞪她一眼,沒有回答。但我心知肚明,我和上一個女友在一起時沒有愛上別人。我到今天都還沒有愛上別人。

 我是不是也得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我是不是因為這症候群,把身旁明顯的好對象只當做看老電影的哥兒們?我不知道。我剛才不是說,我只是在牙牙學語。

 活著的證明

 但我知道為什麼當朋友說出「Proof of Life」那三個字時,我會激動不已。因為我猛然意識到:每一段戀情,不管痛苦或美好,不管最後修成正果或兩敗俱傷,不管是綁人還是被綁,不管是千驚萬險或謊言對決,每一段戀情,都是我們的「Proof of Life」。

 如何證明我們活過?就是那一段段的愛。我們活過,因為我們愛過。我們愛,所以我們真正活著。有些情人讓我們意興風發,有些對我們凌辱糟蹋。情人來來去去,但發生過的愛意永遠存在。不管結果,都值得驕傲,都值得回憶。

 看完「千驚萬險」,我把DVD拿出來,朋友八卦地說:「你知道嗎?梅格萊恩就是因為演這部片,假戲真做,愛上羅素克洛,拋下10年的老公丹尼斯奎德和小孩。最後不但兩頭落空,而且星運從此一獗不振。」

 我該怎麼說呢?她勇敢?她背叛?誰有資格去判斷。她是好萊塢的巨星,生活和我們不同。但我敢保證就在我們的城市中,類似的故事每一分鐘都在上演。

 我沒有回答,只好突然說:「我們來再看一次「當哈利碰上莎莉」吧!」

 當哈利碰上莎莉,結果可能是愛情的悲劇,卻永遠是生命的喜劇。呼吸心跳,不足以成為生命的跡象。財富名氣,不能證明我們活著。愛情沒有是非,愛過後沒有輸贏。那每一次千驚萬險的愛情,才是活著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