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花布阿嬤住不起君悅
【張典婉】
台灣紅與客家村阿嬤的取材都是台灣土花布的意念,當電視上談著台灣紅的發票時,好友邱月華正開著她的老爺車滿載著花布枕、花布包,從南庄北上,一站又一站地推銷著老媽媽們的工藝品……
台灣紅曾是文化創意的指標
這些年,藍綠互相吞食了台灣人的感情,當政治凌駕一切之上時,生活、經濟被踐踏,文化被遺忘。在政治舞台上,沒有人會想到遠在花蓮海岸的平埔族阿嬤,用一個月編二條香蕉絲的布匹,卻無人問津;為了做出染料,這些阿嬤用廢棄的電池鉛粉染出了灰色,當然她們不知道鉛粉有毒。大太陽下,她們嚼著紅檳榔的大嘴,用力訴說著她們的無奈,政治人物是不會聽到的。
前些年,文化創意產業曾為台灣帶來希望。但現在台灣紅負責人在電視上大談的不是台灣紅的經營與理念,而是君悅飯店的發票,大家的重心也一直在禮券案與發票中打轉,媒體從沒發現台灣紅曾是文化創意的指標,曾被文建會、文化總會與許多名流加持過的文化創意產業。
客家村的老媽媽、平埔族的阿婆 住不起君悅
這時不禁想到多年前在客委會工作時,用極少的經費,辦過一場名為「花布靚靚」的活動,邀請了藝術家周舟、華慶、郭弘坤、蔡志榮贊助,與南庄東江村的媽媽們,一起用花布做成裝置藝術與創新的花布服裝秀,客家大學生與文化人溫金紅,傳媒人羅貴玉、陳美禎,歌手謝宇威,客家布袋戲團等也參與演出,帶動了許多社區加入花布產業,新竹九讚頭工作室、南庄社區的媽媽們與頭份的黎屋雜貨店……一針一線,用一尺20元的土花布,縫製出她們的生活美學。
這些媽媽們,沒有太多機會去君悅(也許一生都沒有去過),一晚上五、六千元的住房費可以讓她們在苗栗、新竹的農村過一個月,假日到北埔、三義、南庄都會見到她們的作品:一些手機袋、花布包、零錢包、名片夾、手提包、抱枕……
對這些阿嬤來說,能夠在假日賣出幾件作品,就可以補貼生活費與孫子的學費,也可以替客家村帶來一些生機。她們的作品沒有機會站上君悅的賣場,也沒有機會到法國參展,但是台灣紅與客家村阿嬤的取材都是台灣土花布的意念,當電視上談著台灣紅的發票時,好友邱月華正開著她的老爺車滿載著花布枕、花布包,從南庄北上,一站又一站地推銷著老媽媽們的工藝品。
我不禁想到這些貴婦們在台上穿著台灣紅設計的台灣衫走秀時,會有人想過贊助客家村的老媽媽們嗎?還有平埔族那些在大太陽下編著香蕉絲的阿婆呢?
她們住不起君悅,也不會寫企畫案要經費發展文化產業。
官僚沒有跟著換腦袋,文化繼續為政治美容
過去的年代,政府曾經箝制了文化的氛圍,一度軍中作品、反共文學攻占台灣版圖,直到1970年代鄉土文學論戰激發了本土文化的抬頭,讓大家重新認識了自己的臍帶,自己的故土與文化。
記得當時還在學校的我們,互相交換著巴金的作品,讀著魯迅《阿Q正傳》,一邊去聽黃春明的演講;沿著吳濁流住過的新埔與西湖,看他小說中寫過的場景;到八斗子一探王拓筆下的漁村生活;到美濃拜訪鍾理和書中的客家村;假日帶了相機認識自己的土地。年少時第一次看雲門的《薪傳》,大家站起來鼓掌;陳達來台北演出時,舞台上昏暗的燈光打在陳達身上,彷若看到了南國的陽光。
當政權轉移時,我們期待全新的文化氣象,但是官僚沒有跟著換腦袋,文化繼續為政治美容;容易贏得掌聲的活動、祭典、節慶,曾幾何時淪為政治人物的另一座舞台。大家比賽政治人物的扮裝秀,穿上歌仔戲服裝就是振興歌仔戲了嗎?在藝術季開鑼就是文化的救主嗎?曾幾何時文化活動成了變裝秀,或是政治人物的歌唱秀。
當政治人物上台表演開鑼、穿上原住民服飾扮大頭目的時候,文化執政者又如何看待台灣傳統戲劇的黃昏呢?出國表演要自己籌款,為理想努力時要記得感謝政府補助款。阿美族舞者阿道,曾在一座談會中提及,妻子去山上打工維持他的基本生活,而練就了一身好體能。常住苗栗的硬頸合唱團成員,多年來為了維持他們對客家創作音樂的熱情,平日在市場賣炸雞排,或是賣衣服維生,晚上再去酒店彈琴賺小費,為了下一張CD努力存錢。客家傳統劇團的凋零令人心碎,而布袋戲演員除了黃俊雄之外,大部分團員是有一餐沒一餐的過日子,電視一百多個頻道,都沒有給與他們保障演出的機會。
文化並非公共工程,不是蓋公有市場
演出團體機會稀少、酬勞無法糊口,而公家標案,政府官員拿出官方統一價格表──主計處規定一張照片230元、一個字0.58元,攝影家的作品被踐踏,作家成了賣字的小販,文化採購法的種種限制、公務體系要三家比價原則,使文化人常常淪為顧問與下包的身分,甚至提案完就被踢出去。
然而文化並非公共工程,不是蓋公有市場,也不是蓋一座公廁,卻都屬於公部門採購法的管轄,在最低標與價格競爭的牽制下,文化淪為政客的商品或祭品,也讓公部門的文化標案成為公關公司的禁臠。一些優質的文化團體、文化人,如果沒有良好關係,如果不會寫標書競標,不了解遊戲規則,也休想有演出與補助的機會。文化體系也甚少主動去發掘有潛力的新秀,或是新團體,因為怕被戴上「圖利他人」的大帽子。
所以我們看到的文化表演團體,大半是熟面孔,政府補助怕出錯,都喜歡找老面孔,或是知名度高的團體。因為公務體系怕出錯,造成資源分配不均,成名的團體集三千寵愛於一身,小團體則快成了乞討團。地方政府稅務惡化,更造成地方文化工作者可用資源被剝奪、地方活動必須要向中央傾斜的怪現象。
長期錯誤的文化運作,逼使文化產業、文化團體、藝術家漸失舞台,台灣還要被台灣紅的發票淹沒嗎?
【2006/08/23 聯合報】
台灣紅與客家村阿嬤的取材都是台灣土花布的意念,當電視上談著台灣紅的發票時,好友邱月華正開著她的老爺車滿載著花布枕、花布包,從南庄北上,一站又一站地推銷著老媽媽們的工藝品……
台灣紅曾是文化創意的指標
這些年,藍綠互相吞食了台灣人的感情,當政治凌駕一切之上時,生活、經濟被踐踏,文化被遺忘。在政治舞台上,沒有人會想到遠在花蓮海岸的平埔族阿嬤,用一個月編二條香蕉絲的布匹,卻無人問津;為了做出染料,這些阿嬤用廢棄的電池鉛粉染出了灰色,當然她們不知道鉛粉有毒。大太陽下,她們嚼著紅檳榔的大嘴,用力訴說著她們的無奈,政治人物是不會聽到的。
前些年,文化創意產業曾為台灣帶來希望。但現在台灣紅負責人在電視上大談的不是台灣紅的經營與理念,而是君悅飯店的發票,大家的重心也一直在禮券案與發票中打轉,媒體從沒發現台灣紅曾是文化創意的指標,曾被文建會、文化總會與許多名流加持過的文化創意產業。
客家村的老媽媽、平埔族的阿婆 住不起君悅
這時不禁想到多年前在客委會工作時,用極少的經費,辦過一場名為「花布靚靚」的活動,邀請了藝術家周舟、華慶、郭弘坤、蔡志榮贊助,與南庄東江村的媽媽們,一起用花布做成裝置藝術與創新的花布服裝秀,客家大學生與文化人溫金紅,傳媒人羅貴玉、陳美禎,歌手謝宇威,客家布袋戲團等也參與演出,帶動了許多社區加入花布產業,新竹九讚頭工作室、南庄社區的媽媽們與頭份的黎屋雜貨店……一針一線,用一尺20元的土花布,縫製出她們的生活美學。
這些媽媽們,沒有太多機會去君悅(也許一生都沒有去過),一晚上五、六千元的住房費可以讓她們在苗栗、新竹的農村過一個月,假日到北埔、三義、南庄都會見到她們的作品:一些手機袋、花布包、零錢包、名片夾、手提包、抱枕……
對這些阿嬤來說,能夠在假日賣出幾件作品,就可以補貼生活費與孫子的學費,也可以替客家村帶來一些生機。她們的作品沒有機會站上君悅的賣場,也沒有機會到法國參展,但是台灣紅與客家村阿嬤的取材都是台灣土花布的意念,當電視上談著台灣紅的發票時,好友邱月華正開著她的老爺車滿載著花布枕、花布包,從南庄北上,一站又一站地推銷著老媽媽們的工藝品。
我不禁想到這些貴婦們在台上穿著台灣紅設計的台灣衫走秀時,會有人想過贊助客家村的老媽媽們嗎?還有平埔族那些在大太陽下編著香蕉絲的阿婆呢?
她們住不起君悅,也不會寫企畫案要經費發展文化產業。
官僚沒有跟著換腦袋,文化繼續為政治美容
過去的年代,政府曾經箝制了文化的氛圍,一度軍中作品、反共文學攻占台灣版圖,直到1970年代鄉土文學論戰激發了本土文化的抬頭,讓大家重新認識了自己的臍帶,自己的故土與文化。
記得當時還在學校的我們,互相交換著巴金的作品,讀著魯迅《阿Q正傳》,一邊去聽黃春明的演講;沿著吳濁流住過的新埔與西湖,看他小說中寫過的場景;到八斗子一探王拓筆下的漁村生活;到美濃拜訪鍾理和書中的客家村;假日帶了相機認識自己的土地。年少時第一次看雲門的《薪傳》,大家站起來鼓掌;陳達來台北演出時,舞台上昏暗的燈光打在陳達身上,彷若看到了南國的陽光。
當政權轉移時,我們期待全新的文化氣象,但是官僚沒有跟著換腦袋,文化繼續為政治美容;容易贏得掌聲的活動、祭典、節慶,曾幾何時淪為政治人物的另一座舞台。大家比賽政治人物的扮裝秀,穿上歌仔戲服裝就是振興歌仔戲了嗎?在藝術季開鑼就是文化的救主嗎?曾幾何時文化活動成了變裝秀,或是政治人物的歌唱秀。
當政治人物上台表演開鑼、穿上原住民服飾扮大頭目的時候,文化執政者又如何看待台灣傳統戲劇的黃昏呢?出國表演要自己籌款,為理想努力時要記得感謝政府補助款。阿美族舞者阿道,曾在一座談會中提及,妻子去山上打工維持他的基本生活,而練就了一身好體能。常住苗栗的硬頸合唱團成員,多年來為了維持他們對客家創作音樂的熱情,平日在市場賣炸雞排,或是賣衣服維生,晚上再去酒店彈琴賺小費,為了下一張CD努力存錢。客家傳統劇團的凋零令人心碎,而布袋戲演員除了黃俊雄之外,大部分團員是有一餐沒一餐的過日子,電視一百多個頻道,都沒有給與他們保障演出的機會。
文化並非公共工程,不是蓋公有市場
演出團體機會稀少、酬勞無法糊口,而公家標案,政府官員拿出官方統一價格表──主計處規定一張照片230元、一個字0.58元,攝影家的作品被踐踏,作家成了賣字的小販,文化採購法的種種限制、公務體系要三家比價原則,使文化人常常淪為顧問與下包的身分,甚至提案完就被踢出去。
然而文化並非公共工程,不是蓋公有市場,也不是蓋一座公廁,卻都屬於公部門採購法的管轄,在最低標與價格競爭的牽制下,文化淪為政客的商品或祭品,也讓公部門的文化標案成為公關公司的禁臠。一些優質的文化團體、文化人,如果沒有良好關係,如果不會寫標書競標,不了解遊戲規則,也休想有演出與補助的機會。文化體系也甚少主動去發掘有潛力的新秀,或是新團體,因為怕被戴上「圖利他人」的大帽子。
所以我們看到的文化表演團體,大半是熟面孔,政府補助怕出錯,都喜歡找老面孔,或是知名度高的團體。因為公務體系怕出錯,造成資源分配不均,成名的團體集三千寵愛於一身,小團體則快成了乞討團。地方政府稅務惡化,更造成地方文化工作者可用資源被剝奪、地方活動必須要向中央傾斜的怪現象。
長期錯誤的文化運作,逼使文化產業、文化團體、藝術家漸失舞台,台灣還要被台灣紅的發票淹沒嗎?
【2006/08/2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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