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06, 2007

至死不渝

【聯合報╱陳國慈】


從前我家養過一隻白色的小狗,名字叫「卡米」,從生下十天就開始飼養。那正是我小孩念中學的時候,他班上有一個同學,每次到我們家總會看到我跟卡米又抱、又親、又講話,一副愛到不行的樣子。十幾歲的小男生有一天終於忍不住問我:「阿姨,您的小狗如果不死,那您就永遠不養新的狗了嗎?我們家兩年已經換三隻狗了,都是最流行的品種。」我聽了簡直不敢相信這個家庭,包括小孩子和他的父母怎麼如此狠心?那些被「換」掉的狗到哪裡去了?我不敢問下去。

狗本來就是一進我們家,除非我們家實在不適合牠居住,不到死的那一天不該跟我們分手的。狗對主人的愛與信任,是一份不講條件、無怨無悔,只求終生相伴的承諾,在今天的世界裡,做不到這樣的恐怕反而是人類。人類的婚姻諾言中說「Till death do us part」(我倆至死不渝),說的時候應該有萬分的誠意,往往卻因為時空差異,各種因素變化而實現不了。既然狗對主人永不變心,人一旦接受了狗那份死心塌地的愛,就應該珍惜這份愛,體恤狗的需求。養狗不只是餵牠,而是要每天給牠時間與耐心,使牠也覺得被愛。不能因為牠不會抱怨、不會流淚而忽視了牠的寂寞。簡單的說,對自己養的狗應該像對自己家裡成員一般的尊重,牠就像我們的小孩,同樣是一個有緣來到我們家的生命,成為我們的家人。

我向來不喜歡訓練狗狗耍把戲,如以後腿站立乞討小餅乾、翻身裝死那些,我看到都會心疼,覺得對牠們是一種羞辱。試問我們會要求自己的孩子為客人表演翻身裝死嗎?把狗視為自己家人,我們才會看到那似乎面無表情的牠,其實喜怒哀樂十分鮮明,牠有期待、有憂鬱、有狂喜,也有失落。但不同於人類,狗狗的每一種情緒只掌控在一個人的手裡,那就是牠的主人。

養狗唯一遺憾就是牠們的壽命實在太短。當年我那隻小白狗「卡米」在十七歲時安詳離世,家裡一對十三歲大狗狗「斑斑」與「點點」,本來只是行動緩慢,小毛病一堆,上周斑斑卻忽然病逝,剩下點點每天失神到處尋找不再回來的老伴。狗老了,將嚴格考驗狗主人究竟是將狗視為一個已壞掉的玩具,因此把牠丟掉?還是肯定牠是家裡一位大家疼愛的老先生、老太太,每個家庭成員會盡力照顧牠,一直到自然來臨的最後一天?

我也不知道我是否在實現對狗狗「至死不渝」的承諾,我只知道每天看著我的那隻孤單又日漸衰老的「點點」,想到牠也可能在不久的將來離開我們,心裡有一種說不出的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