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10, 2007

以身試菌的先行者-貝利.馬歇爾 (下)

貝力‧馬歇爾說:聽說台灣有些教授一週工作七天,每天都工作到很晚,連假日也到實驗室;但我認為,工作八小時之後,效率會下降,而科學研究領域,經常遇到很複雜的計算,需要清醒的頭腦,所以我鼓勵大家,每天早點休息,有很好的睡眠。當然若研究已到最後期限,無論如何都必須完成,就另當別論。


1982年,31歲的馬歇爾希望在自己國家澳洲伯斯的胃腸病學研討會上發表這項研究成果,但主辦單位澳洲胃腸病學會(Gastroenterological Society of Australia)不接受他們的論文;主辦單位回信告訴馬歇爾,這次研討會水準很高,在67件申請發表的論文中,只能接受56件。


貝力‧馬歇爾說:多年後回頭去看這封信,覺得很有趣,但當時是一大打擊,表示那些審查委員認定我們的研究水準,只能排名最後10%;不過這也激發我決定更努力,要讓我們的研究成果被世人看見。

世界上有許多種人,有人遇到挫折或失敗,就覺得丟臉和失望,覺得自己是個失敗者;但另一種人卻是讓自己更有決心,試著去找證據,證明別人是錯的。我想我就是這種人,尤其在科學領域,我就像個戰士。

我猜這是我的本性,就是永遠試著去找不一樣的新東西。以諾貝爾獎來說吧,你一定要當第一個,當你想要當第一個的時候,你就必須不一樣,看看100年來的諾貝爾獎得主,就會發現每個人都不一樣。科學的發現都是未知的,若你做的研究,都是別人認為你應該做的,那未來很可能得不到諾貝爾獎。


於是馬歇爾改去比利時布魯塞爾的一場研討會上發表,立刻驚動全世界,當然也受到醫學界強烈質疑,因為這完全推翻醫學界長久以來的認定。


1983年,由於華倫和馬歇爾對這種細菌有些不同意見,所以各自在《刺絡針》(Lancet)上發表,1984年達成共識後再共同發表論文,本來命名為「幽門曲狀桿菌」(Campylobacter pylori);後來發現這種細菌和曲狀桿菌分屬不同屬,最後在1989年正式定名為「幽門螺旋桿菌」(Helicobacter pylori)。


貝力‧馬歇爾說:「發現教科書寫錯了」是很有趣的,我跟華倫一起研究,本來只是初級的醫學訓練研究計畫,一開始期望不是很高,沒有想要有什麼原創性的重大發現,結果找到這種細菌;幾年以後,沒有人相信細菌能在胃裡存活,因為幾百年來所有醫學教科書都說,胃酸會殺死細菌,所以我必須努力去證明。

你如果是在別人做了一項研究之後,想要更深入了解,可以循著順序走下一步;但如果你自己做了一個不尋常的研究,又沒有別人有興趣,就必須自己想辦法。


有些事情從來沒有被人做過,有可能是「這件事情根本無法成功」,但我懷疑這種可能性;在這種情況下,沒有對你有利的證據支持你,你只好自己去做所有的實驗,去證明所有的事情。如果你正在從事這樣的研究,我建議你先做一些小的實驗,比較容易克服困難,這樣才能盡快得到答案。

這樣的實驗,會花費你一個月乃至一年的時間,你必須花很長時間做好準備,而且要嘗試各種不同的策略,絕對不是很容易成功的,因為從來沒有人做過;但當你嘗試過所有的方法,就可能有好運出現。機會是給準備好的人,你必須要有充份的膽量去冒險。

很多別人做好的重要實驗,我們從頭去看他的實驗步驟,其實是非常簡單的,因為我們已經知道這實驗該怎樣操作才會成功;但在沒人做過以前,要想到這些步驟,卻是很艱難的一大步。


雖然證實了幽門螺旋桿菌的存在,但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細菌和潰瘍之間的關聯性,到底是細菌造成潰瘍,還是細菌根本無害,而是已罹患潰瘍的人體消化道內,比較容易讓這種細菌生存?


當時的醫學界,由於已經認定壓力、抽菸和吃刺激性食物是導致胃潰瘍的主因,而且很多健康人的體內也有幽門螺旋桿菌,所以許多人都認為細菌無害,只是人體的共生菌。


因此馬歇爾必須證實幽門螺旋桿菌的致病性,要證實某種微生物和某種疾病的關聯性,必須符合「柯霍氏法則」(Koch掇 postulates)。柯霍氏法則就是:

一、在每個染病個體中,都能分離出該種微生物;

二、該種微生物從個體內分離出來後,可以人為體外培養,並繁殖好幾代;

三、將體外培養數代的微生物,注入健康實驗動物體內,會使該實驗動物產生相同的疾病;

四、在染病的實驗動物體內,又可分離出該種微生物。


貝力‧馬歇爾說:德國微生物學家柯霍(Robert Koch)在1882年發現肺結核桿菌,1905年得到諾貝爾生醫獎,我和華倫在1982年發現幽門螺旋桿菌,2005年得到諾貝爾生醫獎,剛好都比柯霍晚了1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