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10, 2007

胭脂

每次到屏東去看媽媽,還沒到時先給她電話,「你知道我是誰嗎?」

 她愉快的聲音傳來:「我不知道你是什麼人,可是我知道你是我喜歡的人。」

 「猜對了,」我說,「我是你的女兒,我是小晶」。
 「小晶啊,」她說,帶者很濃的浙江鄉音,「你在哪裡?」

 帶她去「鄧師傅」做腳底按摩,帶她去美容院洗頭,帶她到菜市場買菜,帶她到田野上去看鷺鷥,帶她到藥房去買老人營養品,帶她去買棉質內衣,寬大但是肩帶又不會滑下來的那一種,帶她去買鞋子買乳液買最大號的指甲刀。我牽著她的手在馬路上並肩共行的景象,在這黃狗當街懶睡的安靜小鎮上就成為人們記得的本村風景。不認識的人,看到我們又經過他的店鋪,一邊切檳榔一邊用眼睛目送我們走過,有時候說一句,輕得幾乎聽不見,「伊查某子轉來嘍!」

 見時容易別時難,離開她,是個複雜的工程。離開前二十四小時,就得先啟動心理輔導。我輕快地說,「媽,明天就要走啦。」

 她也許正用空濛濛的眼睛看著窗外的天,這時馬上把臉轉過來,慌張地看著我,「要走了?怎麼要走呢?」

 我保持聲音的愉悅,「要上班,不然老闆不要我啦。」

 她垂下眼睛,是那種被打敗的神情,兩手交握,放在膝上,像個聽話的小學生。跟「上班」,是不能對抗的,她也知道。她低聲自言自語,「喔,要上班。」

 「來,」我拉起她的手,「坐下,我幫你擦指甲油。」

 買了很多不同顏色的指甲油,專門用來跟她消磨臥房裡的時光。她坐在床沿,順從地伸出手來,我開始給她的指甲上色,一片一片慢慢上,每一片指甲上兩層。她手背上的皮,抓起來一大把,是一層極薄的人皮,滿是皺紋,像蛇蛻掉棄置的乾皮。我把紐西蘭帶回來的綿羊油倒在手心上,輕輕揉搓這雙曾經勞碌不堪、青筋暴露而今燈盡油枯的手。

 塗完手指甲,開始塗腳趾甲。腳趾甲有點灰指甲症狀,硬厚得像岩石。把她的腳放進熱水盆裡──她縮起腳,說,「燙。」我說,「一點也不,慢慢來。」浸泡五分鐘後,腳趾甲稍微鬆軟了,再塗色。選了豔麗的桃紅,小心翼翼地點在她石灰般的腳趾甲上。效果,看起來確實有點恐怖,像給僵屍的臉頰上了腮紅。

 我認真而細緻地「擺佈」她,她靜靜地任我「擺佈」。我們沒法交談,但是,我已經認識到,誰說交談是唯一的相處方式呢?還有什麼,比這胭脂陣的「擺佈」更適合母女來玩?只要我在,她臉上就有一種安心的平靜。更何況,胭脂陣是有配樂的。我放上周璇的老歌,我們從「夜上海」一直聽到「鳳凰于飛」、「星心相印」和「永遠的微笑」。

 塗完她所有的手指甲和腳趾甲,輪到我自己。黃昏了,淡淡的陽光把窗簾的輪廓投射在地板上。「你看,」我拿出十種顏色,每一隻指甲塗一個不同的顏色,從緋紅到紫黑。她不說話,就坐在那床沿,看著我塗自己的指甲,從一個指頭到另一個指頭。

 每次從屏東回到台北,朋友總是驚訝:「嗄?你塗指甲油?」

 指甲油玩完了,空氣裡全是指甲油的氣味。我說,「明天,明天我要走了。要上Z。」

 她有點茫然,「要走了?怎麼要走了?那──我怎麼辦?我也要走啊。」

 把她拉到梳妝鏡前,拿出口紅,「你跟哥哥住啊,你走了他要傷心的。來,我幫你化妝。」她一瞬間就忘了我要走的事,對著鏡子做出矜持的姿態,「我啊,老太婆了,化什麼妝哩。」

 可是她開始看著鏡中的自己,拿起梳子,梳自己的頭髮。

 她曾經是個多麼耽溺於美的女人啊。六十歲的她和三十歲的我,曾經一起站在梳妝鏡前,她說,「小晶,你要化妝。女人就是要漂亮。」

 我說,「沒關係的。」她突然彎腰,從抽屜裡拿出一個玻璃藥瓶,說,「吃這個吧。」我看了藥瓶上的商標,是某種「通乳」的東西,讓女人的胸部肥大。

 我笑得眼淚都流了出來,「我的媽──」

 她雙手叉腰,虎著臉看著我,覺得我徹底地不上道。

 我幫她擦了口紅,說,「來,抿一抿。」她抿了抿唇,還記得怎麼做。

 我幫她上了腮紅。

 在她紋過的眉上,我又畫上一道彎彎淡眉。

 「你看,」我摟著她,面對著大鏡,「冬英多漂亮啊。」

 她驚訝,「咦,你怎麼知道我的名字?」

 「我是你的女兒嘛。」我環抱著她瘦弱的肩膀──那肩膀啊,曾經扛過我們所有的難以負荷的重量。對著鏡子裡的人,我說,「媽,你看你多漂亮。我明天要走喔,要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