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07, 2008

重看「最新通俗美語詞典」

莊信正  (20080806)




 高克毅(喬志高)和他介弟克永所寫「最新通俗美語詞典」1994年出版後我寫過一篇讀後感「美國社會的一面鏡子」,刊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1995年2月24、25日 (後來克毅先生收入他2000年的文集「一言難盡──我的雙語生活」作為附錄);這個標題表示該書不僅僅是一本詞典,在了解美國風俗習慣人情世故方面也有很大的參考價值。2004出了增訂本,相隔十年之久,因此多出一百多頁;據我粗略的查核,增收了至少三十六、七條(有些詞條──如“freewheeling” 和 “From log cabin to the White House”──沒有表明是新的)。不少初版已收的詞條加了新的資料(到2002年底為止)。編排也有改進,例如把初版長三十頁的不必要的索引刪除,遂可用來增補內容。總之,新版是更值得向讀者推薦的。

 今年3月1日克毅先生辭世時我正在台灣。4月底返回紐約,重看他的著作,決定以「詞典」為主談談他對通俗美語和美國社會的廣博而透徹的認識,藉以表示深切的悼念。

 電腦與電算機
 雖然大我二十多歲,高先生卻比我早好幾年開始使用電腦。新版「最新通俗美語詞典」的前言裡說增補過程中利用了「前所未有的電腦搜尋功能」。書中收了「cyber(電腦化)」,並附了七個衍生詞。沒有單獨收“computer”,因為盡人皆知;“cyber”條則一開頭便提到,譯作「電子計算機、電腦」。前者是中國大陸上根據字面直譯的,看似忠實,實則累贅而不傳神。何況現在進步到這樣高妙的程度,豈是這五個刻板字眼乃至英文原文(“computer”直譯並無「電子」二字)可以表達的。高先生一貫使用「電腦」無疑是對的。「前言」提到“Internet”,正文未收,同樣是因為太普通了。Google現在也舉世矚目,但我覺得這個名稱倒不妨收,因為字眼相當惹眼,使人對其詞源(etymology)感到好奇。我曾查過許多詞書,徒勞無功;一年前才偶然發現是來自數學用詞“googol”,即在1的後面加一百個0。

 911事件日應念

 nine-eleven

 高先生出生在美國,三歲去中國,大學畢業返回美國定居七十五年之久,先後擔任新聞記者和美國之音(Voice of America)資深編輯,這樣長期觀察、體驗和閱讀的結果就處處顯出他超人的功力。2001年9月11日紐約世貿大樓慘案發生後這個日子成了家喻戶曉的字眼。一度我在電視上聽到有人──包括在國會發言的一位參議員──把它念成“nine-one-one”,通電話時向高先生提起,他說那是錯的,會跟緊急事故打電話求救時所用號碼混淆;必須是“nine-eleven”。後來果然漸漸沒有人那樣念了。三十多年來我每天化不少時間看各種報刊和電視新聞節目,對美語也頗感興趣,但是與高先生不可同日而語。有好多年我總以為「bully pulpit(大好講壇)」 中“bully” 指「唬人」,「仗勢欺人」,經他提醒才發現是望文生義;「詞典」有翔實生動的解說,引了粗豪的美國總統老羅斯福當年學年輕人大叫「Bully!(好極了!太棒了!)」。新版增引了2001年9月「紐約時報」專欄作家陶德(Maureen Dowd)的一句話「The problem with the Bush administration is that its bully pulpit is all bully and no pulpit(布希政府的毛病是百分之百強橫,百分之零講道理)。『並指出』此語妙在bully一詞也有『強橫』和『惡霸』之義。」

 時下怪象

 跟他那一代許多華人不同,高先生對美國有些現象無法欣賞。「soccer mom(足球媽媽)」大都屬於中上階級,住市郊花園「洋」房;丈夫收入並非很高,因此除了家務之外還得外出上班貼補家用。「同時忙著開所謂的「體育效用車」,滿載自己和鄰居的子女去參加各種課外活動。」平鋪直敘,寥寥數語卻活活畫出這種婦女的肖像。另外在“SUV (Sport Utility Vehicle)”條告訴我們這種兼有乘坐和運貨雙功能的耗油的大型車已經「成為一時風尚和炫耀身分的標誌,」真是一針見血之論。(近來美國石油漲到每加侖四、五元了)美國人現在念念不忘「bottom line(底線)」,對這極端商業化的現象高先生也痛下針貶。以「telemarketing(電話推銷)」為例,推銷員「無時無刻,隨便撥你的號碼,侵犯你的生活,騷擾你的清夢。」有個更惡劣的行徑「詞典」增訂時可能尚未流行:你正忙得不可開交,電話鈴響,趕緊接聽,結果竟是一大篇錄音,沒完沒了地推銷商品。從雷根(Ronald Reagan)當政開始,加上小布希這七年半,資本主義在美國登峰造極,花樣之多往往令人嘆為觀止。前些年紐約市郊有大公司高級職員嫌開車太慢,坐直升機上下班。大清早六、七點鐘起飛,吵得附近鄰居不堪其苦;老牌性格演員E.G.Marshall被震醒後告訴記者,即使有錢也不必目中無人一至於此。

 ugly American

 這是在國內。另一方面,有些老美在老家老老實實,一到外國便面色突變,「趾高氣揚、妄自尊大」。書裡用了五行形容「ugly American (醜陋的美國人)」,繪影繪聲,惟妙惟肖。高先生提到連美國的有識之士對這種醜態都看不順眼,使我想起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時代周刊」(TIME)報導曾有一美國女觀光客在倫敦白金漢宮大門口對著凝神佇立、目不斜視的皇家守衛百般戲嘲,終於那人忍無可忍,狠狠地踢了她一腳。新收詞條「globalization(全球化)」指出這一現象背後的實情是工業化國家利用種種伎倆向第三世界拓展市場。連所謂「國際機構」實際上只是為資本勢力服務,「形同經濟侵略」。並引法國「世界報」(Le Monde)一專欄作家的話說「反對全球化在法國特別激烈,而其實是新的反美。」

 高先生對於文法和修辭也不放過,隨時提出卓越的見解。政客貪腐被揭發後回答法官或記者的問題時常常「吞吞吐吐,支吾其詞」,便拋出「At this point in time(此時此刻)」這句話來搪塞。影響所及,「年輕人說話空洞,」也群起套用,而不爽快地直說 at this time, at that point 或at this juncture 。Foggy Bottom(霧底洞)是美國國務院的所在地,遂成為這個政府機關的代名詞,進而兼嘲官僚們愛打官腔,故意使人「一頭霧水」。

 以訛傳訛的口頭語

 近些年來「arguably(毋庸置辯地)」成了口頭語。但是起初人們難免納悶是怎麼回事;「詞典」指出動詞argue 和形容詞arguable與debate和debatable一樣兼有正負兩層含義,無奈約定俗成──也可以說以訛傳訛──副詞形式從「爭論性的」一變而成正面的意思了:「可以證明地,毋庸置辯地,不成問題地。」我同意高先生對這時髦用法的保留態度,雖然我也用過(承他看後沒有置評)。類似的「一面之詞」還有不少。「make a difference(作出分別)」,什麼分別呢?「這句話似乎頗為費解,其實意思就是作出有用的貢獻。」高先生不可能喜歡這「時下常聽到的、自命不凡或鼓勵別人的口頭禪。」(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歐巴馬Barack Obama 喜歡高呼“CHANGE” 這個口號,意思當然是變好而不是變壞。)“make a statement”現在指的不是政府官員的談話或報告,而是以動作或行為表示自己對人對事的立場,可以說是「表態」;有時亦指炫耀自己的身分。在當前政客們口中已經成了陳腔濫調,言不由衷,完全沒有意義了。

 矯揉造作的薩菲爾

 談時行美語,難免要提近幾十年的一位大名人薩菲爾(William Safire)。「詞典」所附主要參考書目列了他九本書,遠遠超過其他作者。但是以高先生的功力哪會佩服此人;在「詞典」之前的散篇文字裡已可看出。「海外『噴飯』錄.總統辭令和捉刀人」介紹他「自命為一個擅長遣詞造句的『文匠』wordsmith,他很欣賞副總統安格紐的演講作風和多彩多姿的辭藻。」「自命」和欣賞Spiro Agnew都可以說是春秋筆法。尼克森的這位副座有兩句「妙語」特別有名;一是指控當時反越戰的人是“effete corps of impudent snobs”(「詞典」未收。直譯:厚顏無恥勢利小人的陳腐集團;但這裡“effete”被扭曲亂用作為咒語),沒有人知道他從哪裡弄來的;另一句“nattering nabobs of negativism(喋喋不休、一味否定的大好佬)”(詞典有收)卻是薩菲爾──當時擔任總統的ghost writer(高譯「鬼筆」)──替他「挖空心思寫出來的。」(同上文)對這句蠢話高先生批評道:「其實這一類勉強運用一連串『頭韻』alliteration的句法只顧嘩眾取寵,卻犯了粉飾堆砌的毛病,是作文最忌的。」一針見血,令人擊節稱賞。高先生在「美國人自說自話」一書同名文章中以近三頁筆墨談薩菲爾,也提到這句名言,斥為「矯揉造作」。這樣蹩腳的“hack writer(次等作家)”(見「詞典」頁266)卻偏偏有「紐約時報」獨具隻眼,為了要聘請一位右派分子「表示不偏不倚,言論公允,」(「美國人自說自話」,同上文)禮聘他開政論性專欄;隨即讓他另開一專欄“On Language”,彷彿他什麼時候成了語文專家似的。結果鬧了不少笑話,正如高先生所指出的,常常被讀者投書揭發其謬,「考據不確、文法欠通、用詞不當,或是拼音訛錯。」(同上文)每次他休假時別人代寫的大都比較精彩。此人俗不可耐,卻「自命」高明,喜歡杜撰新詞希望別人沿用。華府出了什麼醜聞,他就想要仿效“Watergate”的先例硬在字尾加上“-gate”,(見「詞典」頁242)無奈太過拙劣淺薄,沒有人理他。

 歷史背景不馬虎

 「詞典」新版前言寫於2003年5月,高先生已經是九一高齡,他的朋友多半小他一、二十歲,但全都羨慕他始終頭腦清楚,記憶力過人。也都欽佩他見多識廣,這其實是他善於搜集和保存資料的成果。「詞典」的主題既是時行的美語,所收內容自然比較新。另一方面,對於歷史背景也不馬虎,隨時「作適當的交代」。(頁14)就英國文學而言,談「May-December(老夫少妻,白髮紅顏)」時引過喬叟(Chaucer),談「Beat it!走開!」時提到莎士比亞和鍾森(Ben Jonson,或譯瓊森、姜生)兩個同時代劇作家已經用作現今流行的意思(「go,去」),「不過尚未見引出句子來證明」。我查手邊一本專書,發現莎劇「The Comedy of Errors」中Luciana 勸姐姐Adriana不要對丈夫過分猜忌,自討苦吃:“Self-harming jealousy!fie,beat it hence。”(二幕,一場,102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