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16, 2008

{法拍屋小常識}得標流程自己來

很多人以為買法拍屋只要準備約兩成的保證金,再向銀行申請餘額貸款即可,其實還有一些不可不知的稅費、地政規費、代書費等也需納入成本裡作為考量,建議購屋族提早做好資金規劃與準備,平常就蒐集各家銀行法拍屋貸款的資訊,才不會看到喜歡的房子卻來不及進場,或是得標法拍屋後不會跑流程,好房子可是不等人的喔。

※得標法拍屋後的流程怎麼跑?

◎所需文件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登記清冊
3.契稅申報書
4.權利移轉證明書
5.土地(房屋)登記謄本
6.身分證明文件
7.私人印章

◎第一站、鄉、鎮、市公所
權利移轉證明書核發後,需前往鄉、鎮、市公所申報契稅(註一)。亦可以郵寄通信的方式申報,此時則需附回郵信封。以上是限台北市以外之法拍屋得標者,若是台北市的得標者申報契稅,則是前往稅捐處。

◎第二站、銀行
鄉、鎮、市公所會寄出稅單到家中,民眾領取後到銀行去繳清契稅。

◎第三站、稅捐稽徵處
民眾買到法拍屋後,請持權利移轉證明書至稅捐稽徵處查詢該屋件是否欠繳地價稅;若是買到法拍屋後再賣給第三人(註:需過戶完畢後才能賣),則需另繳納土地增值稅、財產交易所得稅。

土地增值稅網站: http://www.tpctax.gov.tw/online/landtax.htm

◎第四站、地政事務所
民眾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此時須繳納規費(註二)與書狀費(註三)

註一:契税為不動產評定現值的6%
註二:土地規費為申報地價的千分之一,房屋規費為評定現值的千分之一
註三:書狀費80元/張,若土地、建物各一張,則共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