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24, 2009

非典型文人之4》走唱人生

【聯合報╱陳雪】 2009.03.24 03:16 am


過去朋友間談話,我常笑說以後若不寫作了,或寫作無法維生就去賣唱,紅包場、那卡西、piano bar,或任何有現場樂團願意接受我的某酒吧夜間駐唱(但我很少想要去民歌西餐廳),誰曉得後來我不能過夜生活了,除非下午場阿公店,賣唱夢想幾近破滅。但比起賣唱更使我著迷或更常出現在想望中的畫面是走唱。想起唱歌我總聯想起這詞,年少時曾有過短暫與唱歌相關工作,走唱的並不是我,或者說我不走只唱,或許盤旋走著的是我腦海中的記憶走馬燈。

也不是因為歌聲好。而是一種因為機遇運轉而生的謀生技能,在我成為作家之前的兩年,大學畢業後輾轉四處的求職生涯,有一段時間我就在一家私人會員制KTV工作。

每天傍晚我騎著小五十摩托車穿越大半個台中市區來到那棟摩天大樓。一樓大廳挑高燈火輝煌燦亮如百貨公司,幾座手扶電梯交錯展開,先搭手扶梯上樓中樓再轉搭廂型電梯(我總覺得這多此一舉是為了展現其氣派)。當時大樓才剛落成,總樓高我忘了,只記得大樓外觀是金色雙塔型,定位為辦公大樓的大廈陸續進駐各家公司,應徵時KTV正準備開幕,開創期我先做了DJ,每天上班十二小時又沒小費,完全不符合我當時想快快存錢好辭工專心寫小說的計畫,就申請外調當服務員。公司老闆我還未真正見過本人,聽到的都是經理轉述,老闆是市議員,他想要開一家絕無粉味、格調高雅、出入單純(我聽到這描述時都傻眼了)的「純會員制」KTV。

當時我早已因為交往許多年長男友而出入甚多卡拉OK、廉價酒店、小木屋KTV,對於此行生態也略有瞭解,以為老闆的聲明只是掛羊頭賣狗肉,沒想到他來真的。我還負責過會員卡建檔,真的是一張一張輸入資料,印製好名字燙金的卡片,真的絕不收過路客(隱身在商業大樓裡又沒掛上招牌),真的沒有公關沒副理沒伴唱沒小姐,而且還不准服務員收小費(天啊!後來我學會小費一到手就塞進裙腰縫隙)!

依然是菸酒瀰漫,半夜三點之後會有客人是酒店小姐(她們就在附近酒店上班,不是帶客人出場而是自己來消費),當然也有會員自己帶女伴來(這可就管不到女伴是啥身分),但總有某大老闆來了可是沒女伴沒人可合唱就嚷嚷。

有奇癖怪理想的老闆後來我見到了,不是想像中的議員長相,反而像某個台語演員,他是真的愛唱歌(若當時就有《星光大道》,他可能會想報名吧)。他不知道自己的某些堅持把我們都整慘了,但當年我們是少數有大型投影螢幕的店,音響、麥克風、伴唱帶都極講究,連小菜調酒都是真正有專業廚師調酒員負責。

第一個月混亂開張,第二個月生意興隆,第三個月就改為兩班制,我們這班的工作提早為凌晨三點收工。一開始是同事找大家去唱歌,這時我才理解為何酒店小姐下了班還去別家唱,我不好推辭。原來作這行日夜顛倒難與其他行業人相處,大清早回到家也不好睡,那時間能去哪?找一家更晚收攤的店續攤吧!包廂裡常有喝了半瓶的威士忌白蘭地,我們會隨手帶走,去的店更便宜,忍耐一整晚聽客人吼叫亂唱,換我們去吼叫別人;在店裡當服務員等打賞,去光顧別人也享受遞毛巾換水杯就塞一兩百元的快感(我從不打賞別人,我好缺錢,常有幫同事換水杯換小費的衝動,況且我最怕別人服務我)。勞累十小時,進門是天黑、出門還是天黑,得快速換到另一封閉室內,聽任喧囂充耳,再熬上幾小時果然累壞了,暢快了,平衡了,才回家去。

我陪他們唱了幾次就不參加了,回家洗個澡我還得寫小說看電影,但「某某人很會唱歌」的謠言傳開,精明的經理陽奉陰違,有需要人合唱的客人就來找我(他大約也知道我缺錢)。

我沒美色,店裡也不來那套,純伴唱,穿著白襯衫藍色及膝窄裙黑皮鞋(老闆以為這樣算清純)的我,脂粉未施還帶著失眠特有的黑眼圈,就站門口握著金色麥克風,唱〈雪中紅〉〈傷心酒店〉〈雙人枕頭〉……客人唱男生我唱女生,有客人唱不上的高音得巧妙配合,也有客人走調了得細心拉回,再有怪癖的客人只付錢不唱歌要我學鄧麗君唱〈何日君再來〉,更有以為是PK賽啊是來單挑的女客,還有曾唱歌到一半突然有人鬧架了,酒杯亂飛,點歌本當武器,我只在乎客人還沒付給我一千元小費(當時只有我可以光明正大拿到這筆伴唱費)。怕人眼紅告發,我就收買人心,拿到錢總不忘記給經理分紅,給其他服務員甜頭,買菸買酒送禮物或給現金,心想這外快有一天是一天,我只想快快存夠錢,不計較錢的來路。況且我是真的愛唱歌。

在那沒有對外窗的KTV包廂裡夜以作日,空間或大或小總是燈光閃爍喧鬧不停,人們來唱歌喝酒結伴成群是為了尋求什麼呢?國語歌台語歌英文歌老歌新歌男聲女聲夾雜,我常想起當時的情人們帶我去各種可以唱歌的店,想起他們對我訴說唱歌於他們的意義,(心事滿腹苦無言語不能唱歌要怎辦啊?)想起他們正在某處羊肉爐、卡拉OK、海產店,說不定也有女人陪唱陪喝酒,說不定正在划拳、被灌酒、敬菸,搞不好沒一會也會開始打架,我想起這一切於我都是異境。我眷愛著的是有害於我的生活,我對他們也是有害的。我賣唱度日,端水杯洗廁所熬夜,總有一天我再也不用靠小費過活了,正如我會離開那些深愛我卻不知如何待我的情人,總有一天,或許很快,或許那一天永遠也不會到達……然後又聽見音樂響起,我習慣性清清嗓子,客人今天來個什麼歌呢?一回神才發現我早已離開了那行業,在座等著我開唱的都是我的小說家朋友。

【2009/03/24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