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13, 2007

拜託您別辦案了!

梁東屏  (20070713)




菲律賓的治安不好跟警察大有關係。這話怎麼說?來,讀讀以下故事,都是真實發生過的。

一位台商半夜出門買東西,結果被歹徒盯上,硬是把他的車子彆停,押著去提款機提領了十幾萬披索,前後過程大約三、四小時。


他去警局報案,筆錄一作九個鐘頭,期間不斷有其他不相干的警員前來「關心」案情,來的每個警察都要塞五百披索「感謝費」。筆錄作完事情並沒了,從此以後每天都有警員上門「報告案情進展」,而且每天還不只來一個人。這些人,也都要塞小費打發。
問題是,案永遠破不了,警察還是天天上門「報告」。台商最後受不了,花了一大筆錢,表示不想再追究,只拜託警察不要再上門。

另一位台商的遭遇也差不多。他的公司遭小偷侵入,損失了二、三十萬披索,報警之後警察每天來公司借車,說是要查案但是自己無警車可用,台商只好借車。借了車之後,對方說沒錢加油,只好再付油錢。油錢到手後又說辦案一整天公家不付餐費,台商又只好拿出誤餐費。

就這樣,整整折騰一個月,警察每天來借車、領錢,總說有進展,卻又總是不破案,搞得台商煩不勝煩,最後也是「拜託」對方別辦案了。

菲律賓警察死要錢的現象十分普遍。交通違規要罰兩千披索以及參加講習。警察會說,「我幫你去繳錢,可以不用講習」。這錢,當然是進了他的口袋。講習?講什麼習?案子根本沒報上去。

知情者舉例,菲律賓一位警中校的待遇大約是每月兩萬披索,一般家庭都有四個孩子,光是一學期的學費就要四萬元,「一有機會,當然拚了命訛詐」。

在菲律賓,發生了命案幾乎都破不了。曾經有位台灣人在馬尼拉遭人殺害,他的父親從台灣趕來處理,菲律賓警察竟然跟他說只要付五萬披索,就把兇手「幹掉」幫他報殺子之仇。

死者老父因為信佛,就算了。而且就算是付了錢,誰知道警察會不會真的去「幹掉」兇手,或者誰知道警察幹掉的是什麼人?警察如果真知道兇手是誰,為什麼不抓人?兒子死了,還真死得冤枉。

一位台灣遊客在馬尼拉灣附近「吊到」一名年輕菲律賓女子,以為碰到豔遇,帶到旅館之後還沒辦成事,該女子的父母、居住地的村長、警察突然破門而入。

這下慘了,與未成年女子發生性關係在菲律賓是重罪,只好花一百萬披索和解。女孩家得三十萬,村長三十萬,警察三十萬,律師十萬,警察局長還說,「算是不錯了,日本人、韓國人要三百萬才夠」。

到菲律賓?自個兒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