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代外省人》掠奪的正義性
【聯合報╱成英姝】 2008.12.09 10:25 am
現在只要談到希特勒,都只想到屠殺猶太人,不過論其崛起的背景,當時是經濟大蕭條的時局,德國失業率超過30%,希特勒的政策脫出當時經濟學者的想像,卻成功讓德國的生產力大增,不僅是經濟提升,在都市計畫、公害對策、醫療福利,和文化藝術上都有顯著發展。我不是要來列舉希特勒正面的成就,我想提的是,在經濟環境衰落到超過人們能忍受的範圍的時候,希特勒的政策為德國人所接受,連帶的,連猶太人有罪也被相當程度的默認了。當絕大部分的人沒有錢、沒有工作的時候,殺死猶太人、剝奪他們的財產,這樣荒謬的事情居然可以被賦予合理性。
我總覺得掠奪是人類的天性,禮教上人們知道「掠奪」二字不合義理,但是如果能把掠奪正義化,人們很容易就認可。這個人人自居正義到恐怖的年頭,掠奪的正義化比想像中容易得多,只要把某種人定義為「有害」,至於怎樣「有害」?如何定義「有害」?「有害」到什麼程度?「剝奪」是否有合理的限度?與侵犯人權的差別?有時候掠奪不一定是實質的,也可能是抽象的,掠奪的東西也是抽象的,但可能更嚴重。
父親在他的部落格文章曾提到國共戰爭時上海的亂象,當時火車站附近滿坑滿谷擠著的難民的景象,讓父親覺得恐懼,他們就像乾燥至極的柴,一點火就可以瘋狂燃燒,在那個時局從那些人的眼睛,從那些人的臉,可以看出他們的恐懼和憤怒,這樣的群眾,很容易煽動點燃。
父親以前在家鄉的時候,出生富有而有權望的家庭,在當時,地主有錢是理所當然的,佃農沒錢也是天生的命,但包括父親的家族在內,很多地主(當然不是全部)認為他們有幫助窮人的責任與義務,但文化大革命的時候,鬥爭、折磨、殘殺地主,奪取他們的財產,被認為天經地義。
我不能確切地說二戰前的猶太人到底給其他民族的人什麼樣的觀感,會導致普通的德國人可以接受猶太人不該生存在世界上這套荒誕至極的想法,但我以為多少也出於猶太文化的異質性和獨立性。有點像唐人街的中國人過去給老美的感覺。還是那句老話,差異就是有罪,差異再加上驕傲更是要下地獄。
雖說現今的經濟蕭條到底能不能和二戰前後相比擬,不知道,不過,足夠引起相當程度的群體憤怒,在這種集體憤怒的情境下,製造分化很容易,當大部分的人都窮的時候,富的人就變成有罪。很不幸,在台灣,外省人一點都不富有,離散流亡來台的外省人沒有土地,再怎麼勤勉,累積的財富也有限,土地仍舊是致富關鍵,加上外省人的數目少,要比有錢,整體上來說,不可能比本省人有錢。所以在這種情勢下要藉此挑什麼族群紛爭,沒力。但有另一個適合的可用工具,就是中國;台灣窮,中國有錢,因此雖然外省人也窮,但外省人被認為親中,這就不行了。馬政府親中,也不可以。然而,要符合窮時代掠奪富人的原理,這時就必須從中國口袋掏錢,馬政府上任前允諾掏中國的口袋,可。咱跟中國的仇,有那麼深嗎?只要把錢吐出來,咱們不計較啦!但沒掏成,哎呀,那可就不行了。
【2008/12/09 聯合報】@ http://udn.com/
現在只要談到希特勒,都只想到屠殺猶太人,不過論其崛起的背景,當時是經濟大蕭條的時局,德國失業率超過30%,希特勒的政策脫出當時經濟學者的想像,卻成功讓德國的生產力大增,不僅是經濟提升,在都市計畫、公害對策、醫療福利,和文化藝術上都有顯著發展。我不是要來列舉希特勒正面的成就,我想提的是,在經濟環境衰落到超過人們能忍受的範圍的時候,希特勒的政策為德國人所接受,連帶的,連猶太人有罪也被相當程度的默認了。當絕大部分的人沒有錢、沒有工作的時候,殺死猶太人、剝奪他們的財產,這樣荒謬的事情居然可以被賦予合理性。
我總覺得掠奪是人類的天性,禮教上人們知道「掠奪」二字不合義理,但是如果能把掠奪正義化,人們很容易就認可。這個人人自居正義到恐怖的年頭,掠奪的正義化比想像中容易得多,只要把某種人定義為「有害」,至於怎樣「有害」?如何定義「有害」?「有害」到什麼程度?「剝奪」是否有合理的限度?與侵犯人權的差別?有時候掠奪不一定是實質的,也可能是抽象的,掠奪的東西也是抽象的,但可能更嚴重。
父親在他的部落格文章曾提到國共戰爭時上海的亂象,當時火車站附近滿坑滿谷擠著的難民的景象,讓父親覺得恐懼,他們就像乾燥至極的柴,一點火就可以瘋狂燃燒,在那個時局從那些人的眼睛,從那些人的臉,可以看出他們的恐懼和憤怒,這樣的群眾,很容易煽動點燃。
父親以前在家鄉的時候,出生富有而有權望的家庭,在當時,地主有錢是理所當然的,佃農沒錢也是天生的命,但包括父親的家族在內,很多地主(當然不是全部)認為他們有幫助窮人的責任與義務,但文化大革命的時候,鬥爭、折磨、殘殺地主,奪取他們的財產,被認為天經地義。
我不能確切地說二戰前的猶太人到底給其他民族的人什麼樣的觀感,會導致普通的德國人可以接受猶太人不該生存在世界上這套荒誕至極的想法,但我以為多少也出於猶太文化的異質性和獨立性。有點像唐人街的中國人過去給老美的感覺。還是那句老話,差異就是有罪,差異再加上驕傲更是要下地獄。
雖說現今的經濟蕭條到底能不能和二戰前後相比擬,不知道,不過,足夠引起相當程度的群體憤怒,在這種集體憤怒的情境下,製造分化很容易,當大部分的人都窮的時候,富的人就變成有罪。很不幸,在台灣,外省人一點都不富有,離散流亡來台的外省人沒有土地,再怎麼勤勉,累積的財富也有限,土地仍舊是致富關鍵,加上外省人的數目少,要比有錢,整體上來說,不可能比本省人有錢。所以在這種情勢下要藉此挑什麼族群紛爭,沒力。但有另一個適合的可用工具,就是中國;台灣窮,中國有錢,因此雖然外省人也窮,但外省人被認為親中,這就不行了。馬政府親中,也不可以。然而,要符合窮時代掠奪富人的原理,這時就必須從中國口袋掏錢,馬政府上任前允諾掏中國的口袋,可。咱跟中國的仇,有那麼深嗎?只要把錢吐出來,咱們不計較啦!但沒掏成,哎呀,那可就不行了。
【2008/12/09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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