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08, 2006

摘錄》CSI真實現場

從檢察官、刑警到教育人員,都感受到熱門鑑識科學影集的衝擊。

撰文╱郝克(Max M. Houck)
翻譯/王道還

鑑識科學一直是推理小說的骨幹,無論是愛倫坡的杜賓系列(第一篇發表於1841年)、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系列(第一篇發表於1887年)、1976年起在美國播出的熱門電視影集「昆西法醫」(由艾美獎得主克魯曼主演),還是現在極為叫座的CSI影集(自2000年起播出)。福爾摩斯利用物質證據(physical evidence,亦稱物證)追查犯罪者的方法,例如檢驗血液,許多後來都成為真實的辦案技術。鑑識科學在20世紀開頭幾年,整合成一個專門行業,可是直到20世紀最後10年,由於DNA分析技術問世,大眾才突然意識到鑑識科學的存在與能耐。

鑑識科學從來沒有這麼熱門或膾炙人口。去年10月,美國有八個犯罪影集擠入收視率前20名,包括CSI(犯罪現場調查)各個系列。那個月某個星期四,美國打開的電視機有27%播放的是CSI。有線電視台中,「電視法庭」(CourtTV)每星期有四天播放「鑑識檔案」,那是一個紀錄片影集,介紹真實的犯罪案件,由真正的科學家解說。這些節目讓人以為鑑識實驗室配備了訓練精良的團隊、成套的尖端儀器、充份的資源,能及時解決每一個案件。

不過,大眾知覺與實況之間的差距,非常巨大。而且這些電視影集走紅之後,有些人開始抱怨「CSI效應」。至少有些檢察官與法官認為,陪審員受到了CSI影集的影響,對物證的要求已達到不合理的程度。至於「CSI效應」是否存在,是否對法庭行為產生了可以測量的結果,仍然是辯論的題材。不過,CSI影集有幾個影響,倒沒有人懷疑過,例如警察的行動,現在警察會蒐集更多物證;例如教育機構,有些鑑識學程的註冊人數,增長率得以指數表示;例如負荷過重的鑑識實驗室,它們絕不像電視上光鮮亮麗、以藍光照明的分析殿堂。

CSI對法庭行為的影響
在剛播畢的第六季CSI,有一集裡有個電視記者帶了攝影師到犯罪現場,想拍攝調查人員的行動。鑑識實驗室主管葛里森斷然拒絕,他說:「電視上太多鑑識科學節目了。」許多檢察官與法官都會同意這句話,因為他們相信陪審員受到「CSI效應」的影響。但是CSI之類的節目對於陪審員在法庭中的期望,究竟有哪些影響呢?

2003年,新聞界開始注意這個問題,報導了從檢察官與法官那兒聽來的故事,顯示陪審員的行為發生了變化。2005年,美國俄勒岡州地方檢察官、美國地方檢察官協會副主席馬基斯(Josh Marquis)告訴美國哥倫比亞電視網的新聞記者:「現在陪審員希望我們每一個案子都要提出DNA證據;他們預期我們擁有最先進的技術,他們期望那些技術就像在電視上看到的一樣。」一點不錯,洛杉磯一樁謀殺案的陪審員就抱怨警方沒有將一件沾血外套送去做DNA鑑定。事實上根本沒有這個必要,因為被告已經承認他到過犯罪現場。法官評論道:電視節目教了陪審員有DNA鑑定這個技術,但沒有教運用的時機。在德拉瓦州,有人研究陪審員處理證據的方式,有位受訪的陪審員因為案子涉及複雜的DNA證據而抱怨道:這類問題在「CSI影集中」並沒有發生過。

馬里蘭州巴爾的摩一個陪審團決議開釋一名謀殺嫌犯,理由是缺乏物證,儘管檢方找到了兩名目擊證人。檢察官認為這是CSI效應。紐澤西州亞特蘭大市的一名辯護律師李文(Joseph Levin)告訴當地的新聞記者:「過去五年,陪審員與他們的期望有很大的變化。在閉門審議時,陪審員可以向法官提出問題,他們會追究他們認為應該有而沒有出現的證據。他們想知道指紋或DNA在哪裡。要是沒有的話,他們要知道理由。」2004年年底,美國老牌影星布萊克(Robert Blake)在加州以殺妻罪名受審,檢方指出布萊克有殺妻的動機與機會,並傳訊證人,指證布萊克曾經教唆殺妻。但是檢方提不出布萊克開過槍的證據(火藥跡證)或可證明他在現場的血液噴濺物證,因此2005年3月陪審團開釋了他。有人引述一位陪審員所言:要是檢方「有那些物證的話,就坐實了布萊克的罪名。」負責本案的檢察官起訴過50件謀殺案,只有這一件吃了敗仗。(譯案:這個案子已進入民事訴訟,今年3月地方法庭的陪審團判決布萊克得為妻子死亡負責,需賠償3000萬美元給亡妻的子女,布萊克正在上訴中。)

在CSI影集走紅之前,大多數檢察官擔心的是,陪審團無法理解DNA證據的複雜細節。不過,現在他們卻得花時間說明電視節目與真實狀況的差別;辯方律師在挑選陪審員時,往往會詢問他們收視鑑識節目的習慣。有些檢察官會設法排除CSI效應的影響。在亞利桑那州、伊利諾州、加州的法庭裡,檢察官會傳喚所謂的「缺乏證據」(negative evidence)證人出庭,讓他們提醒陪審員:在真實的情境中,刑警在犯罪現場往往找不到物證,例如DNA或指紋。

不過,有幾位法界專家卻提出論證,認為CSI效應也許純屬虛構。引述亞特蘭大律師李文說詞的記者,也報導了紐澤西州高等法院法官迦羅佛羅(Albert Garofolo)的說法:「一開始,我的反應也許是『對,真的有CSI效應』,但是我認為這只不過是疑心而已,做不得準。我們覺得可能有那麼回事,但真相是,我不記得曾聽陪審團說過他們現在期望更多證據。」

2005年,加州大學爾灣分校「犯罪、法律、社會學系」助理教授柯爾(Simon Cole)與學生狄歐梭(Rachel Dioso)在《華爾街日報》寫道:「電視節目也許會影響法庭,這不是不可能但是主張CSI之類的電視影集實際上增加了無罪開釋的案例,就站不住腳了。教人想不到的是,這種主張連一點兒證據都沒有,得不到鑑識科學的支持。對於陪審團達成決議的過程,已有堅實的研究成果,但是沒有一個研究發現過什麼CSI效應。證據都來自道聽途說。」

今年2月,看來像是研究CSI效應的第一篇論文問世了,作者波德拉斯(Kimberlianne Podlas)是名律師,同時擔任美國北卡羅來那大學葛林斯波勒分校的助理教授,教授傳媒法與傳媒倫理。她的結論是,可能擔任陪審員的人裡,常看CSI節目的人與不看這個節目的人,做出「無罪開釋」心證的機率以及推理過程,都沒有差異。簡言之,CSI效應並不存在。不過,有幾位參與這個研究的人說,缺乏鑑識科學的證據令他們不安,雖然他們知道物證並不會解決假設的罪名。有人提議研究真實的案例,至少有五位研究生(三位在美國,兩位在英國)正準備提出研究CSI效應的論文,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虛擬與實境的差異
無論鑑識科學節目對陪審團的要求與裁決有沒有測量得出來的影響,電視讓大眾對鑑識科學的調查過程與鑑識科學的能耐,產生了扭曲的印象,卻是鐵案如山。舉個例子好了,電視影集中扮演鑑識人員的角色,兼具警官、刑警、鑑識科學家的身份,而在真實世界中,並沒有這樣的職位。執法、偵查以及物證鑑識,每一個都是複雜的領域,各有各的教育、訓練與方法。從1980年代末起,鑑識實驗室裡的分工已有常模。每一位鑑識科學家都必須知道其他次領域的能耐,但沒有一位科學家精通犯罪現場調查的每一個領域。

此外,鑑識實驗室通常不是應有盡有,因而無法從事所有類型的分析,理由不外成本過高、資源不足、需求罕見。電視影集中的鑑識科學家有充裕的時間對付每一個案子;經常有好幾位刑警、技術人員、科學家全力投入一個案子。這些都與實況不符。在真實的情境中,每一位科學家手上都有許多案子。大多數鑑識實驗室的主要煩惱就是積案如山,大多數增加預算的要求往往源自解決積案的壓力。

虛構的鑑識科學節目與真實世界脫節,還表現在它們展示的科學技術上。馬里蘭大學的資深鑑識科學家毛里樓(Thomas Mauriello)估計,CSI影集中的鑑識科學大約有四成是虛構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科學、技術與法律全國資訊中心(NCSTL)主任韓德森(Carol Henderson)在該中心的出版品上說:陪審員「要是發現檢方沒有利用某些他們以為已經問世的新技術,有時不免失望。」同樣地,職業偵查員也無法像影集裡的偵查員那麼樣精確。電視角色也許可以用一架儀器分析一件未知標本;儀器的螢幕不斷閃現訊息,還有不斷閃爍的燈號,然後結果就吐露出來了:媚比琳唇膏,42號顏色,批號A-439。同一個角色也許接著就去偵訊一位證人,向他宣佈:「我們知道被害人曾與你在一起,因為我們在你的衣領上驗出了她的唇膏。」在真實情境中,檢驗結果很少那麼明確,鑑識偵查員也許不會直接偵訊嫌疑犯。虛擬與實境的差距可能造成匪夷所思的後果。例如田納西州諾克斯維爾的一位警官遭遇到這種要求:「被害人的車子遭洗劫,他看見後車廂有一根紅色纖維。他要我檢驗那根纖維來自何物,找出那個物品是在哪一家店買的,再查出購買該物品的信用卡卡號。」

積案如山
真實世界的鑑識科學家,雖然裝備比不上CSI影集裡的團隊,但的確擁有越來越精密的先進技術。1980年代末問世的DNA檢驗方法,需要的樣本比10元硬幣稍微小一些,而現行的方法只要幾奈克(nanogram)血跡就夠了。新聞中經常出現毫無頭緒的舊案水落石出、嫌疑人改列非嫌疑人、沉冤昭雪等故事,都是先進鑑識技術的功勞。DNA、指紋、槍彈等資料庫,已成為偵查被告是否為多重罪犯的重要資源。

然而,許多鑑識實驗室都在日漸增多的需求下掙扎,無暇創造電視影集裡的亮眼成績。刑警對科學的能耐越欣賞,蒐集更多物證的壓力就越大,於是他們認為需要鑑識人員協助的案子越來越多,提交鑑識分析的物證也越來越多。刑警過去在犯罪現場也許一次只蒐集五件物證,現在蒐集的物證在50~400件之間。1989年,維吉尼亞州的鑑識實驗室只處理幾十個案子,今年接到的案子已膨脹到數千件。用不著說,犯罪現場的物事不見得每一個都能或都應該取回檢驗。實驗室既然已積案如山,一個物事要是成為重要證據的機會不高,不妨擱置一旁。但是源自電視影集的期待,不僅不切實際,還會產生社會、職業、政治壓力,教人以為要是刑警帶回了一袋物證,其中包括菸蒂、速食品包裝紙與其他垃圾,這些物事大部份都會受到重視,排入分析時程。

所有的分析都必須由實驗室人員完成,可是許多實驗室的負荷已經過重。例如美國麻州不包含波士頓地區,有630萬人、8名DNA分析師(波士頓有3名);紐約市有800萬人、80名DNA分析師。但是麻州與紐約市的暴力犯罪率相近(每10萬人分別是469.4件與483.3件),而這類案件最可能動用DNA證據。換言之,麻州雇用的DNA分析師遠低於實際需求,而在美國,麻州並不是例外。好在麻州已正視這個問題,允許鑑識實驗室雇用更多DNA分析師。

因此,新趨勢的後果之一,是使本來已經非常嚴峻的積案問題更加惡化。根據美國司法部司法統計局最近公佈的研究報告,在2002年年底(這是研究者所能取得的最近資料),美國鑑識實驗室的積案已超過50萬件,儘管實驗室的檢驗效率至少是預期完成率的九成。這份報告的作者估計,若要將2002年湧入實驗室的鑑定案以每件限時30天的效率完成,至少還要雇用1900名全職人員。司法部的另一份研究報告指出,在2002年,美國50個最大的鑑識實驗室收到了120萬件鑑定申請;這些實驗室的積案,在這一年之內就增加了一倍。其實美國自1994年起,犯罪率就下降了,可是鑑識申請數量反而上升。

刑警蒐集的物證越來越多,另一個始料未及的後果是,儲存空間與儲存設備的需求隨之增高,而物證的保存年限,地方、州、聯邦各有法律規定,不完全相同。儲存物證必須克服的問題包括:必須有電腦、軟體、資訊人員好分類與整理證據;有儲存生物物證(如DNA)的適當設備;有適當的儲存空間。在許多司法轄區內,超過一定年限的物證可以銷毀或歸還。陳年舊案或無頭緒案件的物證,有可能扮演關鍵角色,因此那些物證的儲存就很重要了。美國紐約市卡竇佐法學院「昭雪計畫」(The Innocence Project)的人員針對可能有冤情的案子進行調查後,發現75%受理案件的物證都不見了。

光是管理確實存在的物證,也要克服一些困難。根據美國刑事鑑定實驗室主管協會(ASCLD)在2003年發表的一份報告,美國的鑑識實驗室至少有1/4缺乏管理物證用的電腦。美國紐約州立大學奧巴尼分校東北地區鑑識科學研究所(NERFI)主任、前紐約州刑事鑑定實驗室首長戴爾(Mark Dale)估計,未來10年至少要招聘一萬名鑑識科學家,才能解決上述各種問題。此外,適度地更新設備要花13億美元,購買新儀器至少需要投資2億8500萬美元。

校園裡的鑑識科學熱潮
現在談談光明面罷。CSI各系列影集使大眾開始對科學著迷,認為科學是令人興奮又重要的行業,美國自阿波羅太空計畫以來,第一次出現這種科學熱。就讀鑑識科學學程的人暴增。例如檀香山夏米納德大學的鑑識學程,四年之內學生人數從15名增加到100名。在我任教的西維吉尼亞大學,鑑識與刑事調查科學學程的學生,2000年只有4名研究生,現在主修人數名列全校第三,超過500名。

【意猶未盡嗎?欲閱讀完整全文,請參閱科學人2006年8月號〈CSI真實現場〉】…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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