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01, 2008

結婚身分、真意上網難辨 法務部反對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08.09.01 02:38 am


內政部擬推動「自然人憑證」上網登記結婚,及兩願離婚先經諮商的民法修法,但主管民法的法務部持保留態度。法務部官員指出,上網登記結婚雖然方便,但有辨識身分困難及無法確認結婚真意等問題;離婚先經諮商的性質也不夠明確,不宜貿然實行。

法務部官員指出,內政部推動上網登記結婚的立意良好,但結婚登記涉及身分的變動及後續的財產分配,對人民權益影響很大;例如有看護覬覦單身重症病人的財產,趁對方病危時,以兩人的自然人憑證上網登記結婚,病人不久撒手人寰,看護即可取得繼承人的資格,因此必須十分謹慎。

官員指出,以自然人憑證辦理上網結婚登記,會面臨「辨識度」的問題。如果有人竊取他人的憑證資料上網登記結婚,電腦認號不認人,無法辨識登記結婚人的真偽。

此外,結婚的要件之一是結婚雙方有結婚的「真意」,就是真的想和對方結婚。目前由戶政機關人員辦理結婚登記,戶政人員會當面探求當事人真意,也會看看他們的精神狀況,詢問是否有直系血親關係等不能結婚或不得重婚的消極事由,這是網路登記無法做到的功能。

在兩願離婚前增加諮商程序部分,法務部官員認為,諮商的性質不夠明確,究竟是協商、和解還是調解?程序要如何執行?都有待釐清。何況目前裁判離婚已規定須「先行調解」,兩願離婚有無必要再增加「諮商」的程序,目前相關機關間的歧見不少,還待溝通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