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24, 2009

有錢有學的奇幻旅程

‧商業周刊 2009/03/23
「體驗異地生活何必花幾百萬?」二十七歲的她,以打工和實習扎扎實實遊海外,到美國打工四個月,甚至賺進人生第一筆六位數。當同學們還在投履歷時,她已飛到香港、印度,和來自不同國家的人一起工作、生活。
【文/李莘于】

黃美華,七年級生,台北人。但,不如說她是很妙的地球人。她很瘦,卻和人高馬大的外國人組隊打橄欖球,不諳廣東話還在香港學泰拳要當「女阿虎」(阿虎是劉德華主演打泰拳電影的主角名),在印度會見達賴喇嘛的場合,意外和駐印代表夫人成為朋友……。

不過,「體驗異地生活何必花幾百萬?」二十七歲的她,以打工和實習扎扎實實遊海外,到美國打工四個月,甚至賺進人生第一筆六位數。當同學們還在投履歷時,她已飛到香港、印度,和來自不同國家的人一起工作、生活。這些經驗堆砌成的亮麗成績單,讓她回國應徵時,總讓老闆們驚豔。

一切只因太衝動!大三那年,朋友聊到暑假要去美國打工,聽起來能玩又能賺錢,這種買菜送蔥的大嬸心態,讓她立刻跟進。透過國際教育交流協會(CIEE)的計畫,黃美華用猛接家教辛苦掙來的錢買了機票,飛到美國新罕布夏州。

下飛機時,她身上只有一百五十美元,但她馬不停蹄、先從不大需要講話的旅館清潔小妹開始。但又覺得賺太慢,早上去賣三明治,下午到遊樂場幫人兌換贈品,晚上再到餐廳當收銀員,一天跑三攤,工作超過十五個小時,拚命的程度連公認最愛賺錢的東歐人看了都甘拜下風。

某天她發現夢寐以求的工作,「只要站在那邊搖搖旗子,一個小時就有三百塊台幣進帳耶!」立刻一個箭步跑去毛遂自薦,於是假日她又變成在停車場揮旗子的引導員。

如此賣力,四個月後扣掉旅行的花費,黃美華扛了新台幣十萬元風光回國。

美國除了讓她賺進銀子,也練大了膽子。一開始還怯生生,後來因為工作,她開始習慣和陌生人攀談,微笑和打招呼就像呼吸一樣自然。這樣的生活體驗有如開瓶器,開啟她對這個世界旺盛的好奇心。

回國後她立下「放眼全世界」的計畫,積極申請跨國學生組織AIESEC的海外實習。此時香港的體育新聞網站提供一個實習機會,她決定衝了。「我很慶幸23歲那年到香港!」那時起,香港變成她心中的第二故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