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21, 2007

巧克力手記

張讓  (20070521)




在西方世界裡,富麗華貴的滋味應是:松露、鵝肝、魚子醬和巧克力。前三樣都是奢侈品,一流館子裡才有。相較,巧克力是平民食品,人人都買得起。即使是精品巧克力,也不過玫瑰花的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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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巧克力不適合拿來炫耀身份,倒可拿來炫耀品味──如果非炫耀不可的話。懂巧克力的人,畢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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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克力最初是冷飲,以水沖泡,甚至加上粗玉米粉。粗糙、苦澀又油膩,想必不堪入口。如果土耳其咖啡像泥巴水,馬雅人拿來祭神的可可大概像泥漿。

熱巧克力先在中南美各國殖民地間流傳。在法屬馬丁尼克,喝巧克力有特定時刻,因此有人在信裡這樣寫:「我在白蘭地鐘點走的,巧克力鐘點到。」讓我想起中國人以前以一柱香、一盞茶來計時。

熱牛奶沖巧克力是在十七世紀傳到歐洲以後的事。喝巧克力是大事,甚至有專用瓷器。有人請你喝巧克力是榮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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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講究喝茶的人總帶了心愛的茶葉旅行,歌德到瑞士旅行總隨身攜帶泡巧克力的器具。那時代的瑞士不同於現代,並非處處都有熱巧克力可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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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記得是什麼時候第一次吃到巧克力的。但記得第一次吃到真正配稱巧克力的巧克力:法芙娜(Valrhona),單片包裝,很正的深咖啡色,油亮,薄而脆,入口香醇,微酸,微甜。妹妹從法國帶回來的。她並不喜歡巧克力,但出差時總帶了巧克力回來。如果我的巧克力教育不是從那時開始,也是不久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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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我喜歡巧克力,不如說我喜歡那味道。挑甜點時,我總挑巧克力口味的。

覺得巧克力滋味獨特,融匯記憶和想像,又是天真和世故的混合。像性格複雜的人,裡面有許多矛盾對立的成份,譬如鮮花和黑暗、甜蜜和苦澀、溫暖和惆悵。而且有許多層次,譬如精練,像詩﹔甜中帶酸、澀和苦,像愛情、人生﹔隱晦而又神秘,像宗教和玄學。有趣的是,給人立即的感受卻是天真歡樂,再藏了一點肅然。

簡單來說,上好巧克力不是甜膩的糖果,而是可細品的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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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羅伊(Chloe Doutre-Roussel)的「巧克力品味家」(The Chocolate Connoiseur)是本工具書(裡面甚至出現了巧克力學家這詞),談不上文采,但有一段我特別喜歡。她年輕時寫信給巴黎有名的糕餅大師皮耶.艾楣(Pierre Herme,外號「糕餅界的畢卡索」),毛遂自薦免費充當他的助手,信裡特別註明自己味覺靈敏。面談那天早晨,皮耶要她鑒定十塊巧克力。她試了一塊說:「像在森林裡散步,潮濕的森林。」他也試了一口說:「地上還有蘑菇。」第二塊她覺得有麵包味,他吃出了餅乾味。兩人便一路品嚐一路交換印象,好像在印證生命大事。

那情景格外打動我,尤其是當他們在巧克力裡吃出了森林和蘑菇味時。我想在他們兩人之間,除了吃出了無數種滋味以外,還吃出了天空和海洋、森林和土壤、詩和哲學來。

(根據柯羅伊書裡的圖表,巧克力滋味可歸成七類:花、水果、植物、烘燻、核果、香料、其他。不過這樣一標明,好像黃山雲霧散盡,便比較沒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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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巧克力,可說有癖而無癮。

癖與癮間怎麼區分?喜好到了一個程度就成癖,而癖好到無法節制就成了癮。有巧克力癮的人,如chocoholic,一天不吃便若有所失,無精打采。我與巧克力充其量是君子之交,淡淡的,可有可無。偶爾買來吃吃,沒有也罷,遠非巧克力痴或巧克力狂。

柯羅伊自承一天要吃一磅高級深色巧克力。驚人。如果鑒賞家和饕餮可以並存,這女子想必便是了。她品味之刁尖,大約已入巧克力學家級了。

美國「時尚」雜誌食評家傑夫瑞.斯坦格騰(此君是個巧克力痴兼各種美食痴),只要出門在外便隨身攜帶心愛的法容納巧克力,唯恐「斷糧」。他曾玩笑說:「巧克力等於文明,反之亦然。」也許中國人要說:「茶等於文明,反之亦然。」法國人要說:「葡萄酒等於文明,反之亦然。」這個公式,反正可以隨各國人士自己去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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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經心聞,巧克力和咖啡的味道近似,仔細一比卻發現相當不同。

咖啡味比較尖峭,像新刨的木﹔巧克力比較厚重,帶肉桂的辛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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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金山有家小店「霧市新聞」,不只賣報紙,還賣各式各樣來自全球的巧克力,從精品如義大利的阿美迪(Amedei) 和法國的派里斯(Pralus),到大眾化巧克力都有。最獨特的是店員都很內行,能為顧客指點各巧克力的特色,甚至應需要打印出詳細說明來讓顧客帶走。

譬如就法芙娜的曼哈里(Manjari)巧克力,指南上包括滋味(橘皮、淡淡的鳳梨、濃縮咖啡、綠橄欖、煉乳、玫瑰、橡木……)和香味(如威士忌、菸草、新木、橘子、薑糖…),以及第一層滋味(如白胡椒、酸麵團、檸檬草、芹菜、蜂蠟… …,葡萄乾味收尾,及短暫餘味如摩卡咖啡、酸籃莓……,和橘科水果的悠長餘味),與第二層滋味(如楓樹、玫瑰、肉桂、椰子、杏……,萊姆味收尾,及包括烤香草豆莢混上紅糖漿、松果和松子的餘味)。

吃巧克力到這麼專精,簡直像在做化學實驗了。這種人叫巧克力家都嫌不足,只好叫巧克力精了。或者該仿「書淫」的說法,叫「巧克力淫」。

我連書淫都不是,更別說巧克力淫了。在巧克力領域裡,大概有高中水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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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從一開始巧克力裡就加了香草,簡直合一了。

在「氣味的秘密」裡,化學物理學家盧卡.杜林寫:「沒有香草,巧克力味道便會比較清寒。」

廉價巧克力常用合成香草精來取代天然香草。現在有的精品巧克力講究到在包裝上註明用的是整條香草豆莢,而不是香草精,譬如沙芬.柏哲巧克力。

我並不喜歡香草味。西方甜食難得有一樣不放香草的。一直想知道沒加香草的巧克力是什麼滋味。最近新試了一種84%沒放香草的巧克力,果然味道平板,但可能是可可豆本身不好(產於迦納),和香草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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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克力常入電影,隨手一算就有四五部。我最喜歡的法國片「巧克力」,和巧克力毫無關係,指的是當地人的膚色。是導演克萊爾.丹尼斯(Claire Denis)1988年的作品,回顧一個法國女孩在法屬殖民地喀麥隆的童年。這片我一看再看,從不厭倦。高傲的黑僕坡泰的角色十分難得,是個有裡有外的人,而不只是個刻板道具。德國片「何處是我家」(Nowherein Africa)我也喜歡,儘管不如「巧克力」有深度。忠心的黑人廚子烏爾(Owuor), 和坡泰正好成鮮明對比。

我一向覺得巧克力或咖啡牛奶膚色美。白人的膚色蒼白如肥皂,如粉筆,如脫脂牛奶,我只覺病態。我也不愛金髮碧眼,喜歡深色頭髮深色眼珠。還是覺得黑緞似的直髮最美。

喜好是沒法解釋的。許多人喜歡巧克力,也有許多人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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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世紀,巧克力初在歐洲流行時,來自異國的飲料像茶和咖啡也流行。咖啡最便宜,茶居中,巧克力最貴,幾乎比咖啡貴上一倍。喝咖啡的通常是男性,在咖啡館裡啜飲暢談。相對,巧克力屬於女性,在家裡飲用。等巧克力在倫敦流行開來以後,巧克力館也出現了,咖啡館裡跟著供應巧克力。咖啡館和巧克力館除了是名人出入的場所,也成了政治人物聚集的所在。可惜這樣的巧克力館已經沒有了,不然和茶館、咖啡館、酒館並立,就有更多閒坐清談的場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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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外,風聲呼呼。儘管大晴,看得出來極冷,前門口的山杜鵑葉子凍捲起來,抱緊了自己準備忍冬。有趣的是等稍暖和一點了,葉子又舒開來,好像精神抖擻可以起飛了。我每見那些葉子一縮一放,便想拍拍它們:「好傢伙,真聰明!」

那天早晨陽光大好,我靈感忽來,做了生平第一杯「岩漿巧克力」,也就是濃縮熱牛奶巧克力。我不喜歡一般的熱可可,太大杯,也太甜。我的岩漿非常簡單,一點全脂牛奶,幾小片高純度深巧克力,在微波爐加熱到幾乎滾沸,拿出來拌勻,幾茶匙的量,倒進義大利濃縮咖啡杯裡便是。濃稠滾燙如岩漿,細滑如絲,站在廚房窗前,面對滿後院的陽光,拿嬰兒匙般的小匙舀著吃,斯文徐緩,全神貫注的,一小口一小口,聽舌尖綻出沉厚嘹亮的鐘聲──啊,豪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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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我要提神或拔升士氣,一小杯義大利濃縮咖啡就夠了。

喝咖啡和喝岩漿的區別:咖啡香喚起工作的聯想,而巧克力純是一時放縱。畢竟,喝咖啡不在休息,而在振奮神經好繼續操勞--咖啡是奴役最好的藥劑。其實茶也是。英國人的下午茶,原只是工廠讓工人藉茶提神的手段(茶裡加糖也可補充熱量), 十分鐘而已,完全不是後來雅致悠閑的排場。巧克力雖也有提神作用,但喝巧克力主要在放鬆,以便從現實遁出到一個吃喝玩樂的地方去。巧克力也真有那奇效,它那華麗迷離的味道有種魔力,將人帶到一個似曾相識卻又仿彿全新的境地裡,尤其是熱巧克力。像茶和咖啡,巧克力最好是吃熱的。吃巧克力片和岩漿巧克力的差別,就像隔夜茶和新沏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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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巧克力早就成了愛情最俗氣的象徵。007首部曲「皇家夜總會」裡,風流絕頂的龐德在熱戀當頭竟也冒出:「你沒剛好帶了巧克力吧?」呃,陳腐!立刻魅力大跌,幸好只是一下下。

新任007演員丹尼爾.克雷格的氣質類似巧克力,有種冷酷深沉,難怪能在電影「西薇亞」裡飾演詩人泰德.休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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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不吃巧克力,絕對可以過日子。